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8-003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月5日以邮件及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8年1月10日13时在嘉兴市桐乡崇福大道2320号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樊家驹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现场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本次增加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所涉部分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结构治理,更好地完成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工作任务,现对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对外担保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所涉部分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四)《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五)《董事会议事规则》
(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七)《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八)《对外担保制度》
(九)《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十)《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十一)《总经理工作细则》
(十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十三)《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四)《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五)《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8-004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月5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8年1月10日15时在嘉兴市桐乡崇福大道2320号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芳琴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三、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含11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8-005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额度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20,15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7号)核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04元,募集资金总额334,693,768.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47,335,849.0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357,918.96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389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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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用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向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注入资金21,173.74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万吨无溶剂胶粘剂项目”、“年产5千吨环保型包装油墨、年产5千吨PCB电子油墨、年产5千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新材料项目”的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含11,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额度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20,15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总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6、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7、其他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公司于2017 年 11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15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截至2018年1月10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额度内资金只购买不超过 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和保值增值、谨慎投资、防范风险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8年1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含11,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额度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20,15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含11,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2015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转及募投项目的进展,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其股东利益。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基于上述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含11,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20,15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 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 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所涉部分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四)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8-00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相关情况如下:
为完善公司结构治理,更好地完成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本公司章程要求,现对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
■
以上各专业委员会人员的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8-007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2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崇福大道2320号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26日
至2018年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8年1月23日(9:00-11:30;13:30-16:00)
(二)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崇福大道2320号)
邮政编码:314500
联系电话:0573-88366244
传真:0573-88366785
(三)登记办法: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及信函应在 2018年 1月23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四)如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按上述登记办法提前办理登记手续,便于公司董事会安排会议相关事宜。逾期未登记的股东,因公司现场会议场地所限,无法为其保证现场会议的坐席,但可协助股东通过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表决。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崇福大道2320号
(2)邮政编码:314500
(3)联系电话:0573-88366244
(4)传真:0573-88366785
(5)电子邮件:zengguangfeng@df603110.com
(6)联系人:曾广锋
2. 会议费用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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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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