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17-09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17-091)。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一处数据有误,现对该处内容更正披露如下: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原文:
一、审议通过《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三)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12,119.49万元,具体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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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一、审议通过《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三)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12,119.49万元,具体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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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此次更正公告对公司已披露信息内容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