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航空”)的通知,大新华航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解除质押具体情况
㈠ 原出质人: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
㈡ 质押解除时间、解除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017年12月18日,大新华航空将其质押予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的本公司28,000万股非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7%。
㈢ 截至本公告日,大新华航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089,167,5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33%。目前已累计质押3,808,032,3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66%,占大新华航空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3.12%。
二、备查文件
㈠ 大新华航空股权解除质押通知
㈡ 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