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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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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2月20日,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英科技”)、新津新联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新津新联”)发送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于2017年12月20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

 2017年6月1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变更减持计划及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聚英科技、新津新联拟自2017年6月21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遴选确定的与公司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投资者转让比例不低于5%且不高于20%的公司股份(遴选标准:国内优先选择央企或国企),具体转让的股份数量由新筑投资与最终受让方协商确定。

 二、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新筑投资与多家央企、国企进行了商谈,但基于交易流程的复杂性,未能在计划期限内引进与公司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投资者,因此,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进行股份减持。

 为支持公司充分把握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本次与相关投资者商谈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公司与相关合作方的合作,以进一步加大和加快公司在轨道交通等核心领域的业务发展,特别是加快公司多制式城市轨道交通产品在全国的推广进度,占领市场发展的先机,为公司的产业转型升级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备查文件

 (一)《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7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12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12月21日15:00-2017年12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8日。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县工业园区A区兴园三路99号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17-08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17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杨;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0

 2、投票简称:“新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2日 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单位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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