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报的 “复合型智能传感器系统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改造专项补助资金3,000万元。2017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转拨付的以上3,000万元专项资金。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拟确认上述补助资金为递延收益,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度分期计入损益,预计该补助资金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最终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