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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接到公司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的通知,获悉阳光集团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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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事项已于2017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为709,136,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1%),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709,136,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1%);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为620,370,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32%),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609,482,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5%);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为411,785,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7%),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411,779,6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7%)。
二、备查文件
质押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