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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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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昆百大A   公告编号:2017-090号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商务部反垄断局《审查决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爱我家”)16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我爱我家84.44%的股权,同时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66,000.00万元。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刘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48号)。

 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项,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的《审查决定通知》(商反垄审查函[2017]第69号),主要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经审查,现决定,对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实施事宜,并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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