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15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3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17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漳浦阳光浦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漳浦阳光浦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公司——漳浦阳光浦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其发电设备及不动产作为租赁标的物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1+0.5年期意向融资额为5000万元的租赁业务。租赁利率为5.035%,手续费为融资额的2%,手续费于放款前按合同融资额的1%/年一次性支付一年手续费(可随时提前还款,若一年内提前还款,则只发生1%的手续费)。租金于到期日一次还本,按季支付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关于漳浦阳光浦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2017-157)
(二)审议《关于仁化县金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仁化县金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公司——仁化县金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其发电设备及不动产作为租赁标的物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1+0.5年期意向融资额为3亿元的租赁业务,租赁利率为5.035%、手续费为融资额的2%,手续费于放款前按合同融资额的1%/年一次性支付一年手续费(可随时提前还款,若一年内提前还款,则只发生1%的手续费)。租金于到期日一次还本,按季支付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仁化县金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2017-158)。
(三)审议《关于万年县上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万年县上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公司——万年县上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其发电设备及不动产作为租赁标的物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1+0.5年期意向融资额为5000万元的租赁业务。租赁利率为5.035%,手续费为融资额的2%,手续费于放款前按合同融资额的1%/年一次性支付一年手续费(可随时提前还款,若一年内提前还款,则只发生1%的手续费)。租金于到期日一次还本,按季支付利息。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万年县上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2017-159号)。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157
关于漳浦阳光浦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由公司所属公司——漳浦阳光浦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浦阳光浦照公司”)提供发电公司设备清单、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给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租”),按照回租设备及不动产的资产净值85%-95%进行售后回租,中信金租进行项目立项、审批后,双方签订设备及不动产转让协议和售后回租合同,并向漳浦阳光浦照公司一次性支付设备、不动产转让价款。
租赁期末,漳浦阳光浦照公司付清所有应付款项并履行完毕其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与责任后,设备、不动产所有权以1元的价值转移至漳浦阳光浦照公司。
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漳浦阳光浦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2-310
法人代表:杨毓
注册资金:40亿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20116328572416H
经营范围(主营):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2016年12月31日,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387.45亿元,总负债342.53亿元,净利润3.72亿元;截至2017年11月30日,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536.44亿元,总负债486.99亿元,净利润4.52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漳浦阳光浦照公司以其发电设备及不动产作为标的物开展业务。
2. 漳浦阳光浦照公司拟与中信金租开展1+0.5年期意向融资额为5000万元的租赁业务,租赁利率为5.035%、手续费为融资额的2%,手续费于放款前按合同融资额的1%/年一次性支付一年手续费(可随时提前还款,若一年内提前还款,则只发生1%的手续费)。租金于到期日一次还本,按季支付利息。
3.租金支付方式:到期日一次还本。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为缓解漳浦阳光浦照公司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调整债务结构,进行资金储备,漳浦阳光浦照公司拟与中信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漳浦阳光浦照公司资产作为租赁标的物进行售后回租,以解决资金需求。
2.影响
本次交易可以缓解漳浦阳光浦照公司的资金压力,提高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漳浦阳光浦照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3.中信金租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为3A级企业,资信情况良好。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158
关于仁化县金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与中信
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 由公司所属公司——仁化县金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化金泽”)提供发电公司设备清单、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给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租”),按照回租设备及不动产的资产净值85%-95%进行售后回租,中信金租进行项目立项、审批后,双方签订设备及不动产转让协议和售后回租合同,并向仁化金泽一次性支付设备、不动产转让价款。
租赁期末,仁化金泽付清所有应付款项并履行完毕其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与责任后,设备、不动产所有权以1元的价值转移至仁化县金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仁化县金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2-310
法人代表:杨毓
注册资金:40亿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20116328572416H
经营范围(主营):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2016年12月31日,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387.45亿元,总负债342.53亿元,净利润3.72亿元;截至2017年11月30日,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536.44亿元,总负债486.99亿元,净利润4.52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仁化金泽公司以其发电设备及不动产作为标的物开展业务。
2. 仁化金泽公司拟与中信金租开展1+0.5年期意向融资额为3亿元的租赁业务,租赁利率为5.035%、手续费为融资额的2%,手续费于放款前按合同融资额的1%/年一次性支付一年手续费(可随时提前还款,若一年内提前还款,则只发生1%的手续费)。租金于到期日一次还本,按季支付利息。
3.租金支付方式:到期日一次还本。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为缓解仁化金泽公司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调整债务结构,进行资金储备,仁化金泽公司拟与中信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仁化金泽公司资产作为租赁标的物进行售后回租,以解决资金需求。
2.影响
本次交易可以缓解仁化金泽公司的资金压力,提高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仁化金泽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3.中信金租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为3A级企业,资信情况良好。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159
关于万年县上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与中信
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 由公司所属公司——万年县上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年上城公司”)提供其设备清单、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给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租”),按照回租设备及不动产的资产净值85%-95%进行售后回租,中信金租进行项目立项、审批后,双方签订设备及不动产转让协议和售后回租合同,并向万年上城公司一次性支付设备、不动产转让价款。
租赁期末,万年上城公司付清所有应付款项并履行完毕其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与责任后,设备、不动产所有权以1元的价值转移至万年上城公司。
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年县上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2-310
法人代表:杨毓
注册资金:40亿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20116328572416H
经营范围(主营):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2016年12月31日,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387.45亿元,总负债342.53亿元,净利润3.72亿元;截至2017年11月30日,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536.44亿元,总负债486.99亿元,净利润4.52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万年上城公司以其发电设备及不动产作为标的物开展业务。
2.万年上城公司拟与中信金租开展1+0.5年期意向融资额为5000万元的租赁业务,租赁利率为5.035%、手续费为融资额的2%,手续费于放款前按合同融资额的1%/年一次性支付一年手续费(可随时提前还款,若一年内提前还款,则只发生1%的手续费)。租金于到期日一次还本,按季支付利息。
3.租金支付方式:到期日一次还本。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为缓解万年上城公司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调整债务结构,进行资金储备,万年上城公司拟与中信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万年上城公司资产作为租赁标的物进行售后回租,以解决资金需求。
2.影响
本次交易可以缓解万年上城公司的资金压力,提高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万年上城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3.中信金租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为3A级企业,资信情况良好。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