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鉴于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1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17】107 号)的文件精神,并经公司申请,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审查,依据《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2017年顺德区企业上市扶持奖励资金拟扶持项目(第五批)的公示》,公司被列入该名单,已于近日收到了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拨付的企业上市扶持奖励资金人民币100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贴》的有关规定,上述企业上市扶持奖励资金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计入本年度营业外收入,对公司2017年度损益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奖励不具有持续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的通知〉》;
2、《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2017年顺德区企业上市扶持奖励资金拟扶持项目(第五批)的公示》;
3、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