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7-156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实业”)

 ●本次对外担保情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复星医药”)拟为全资子公司复星实业向ING Bank N.V.,Singapore Branch(荷兰安智银行新加坡分行,以下简称“贷款方”)申请的期限为自《Facility Letter》(以下简称“《贷款协议》”)生效起至不晚于2018年12月31日止、总额不超过7,500万欧元(或其等值美元/港币)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截至2017年11月27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2017年11月27日汇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欧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下同)折合人民币约1,188,914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53.58%;其中:本集团实际为复星实业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060,526万元。上述本集团对外担保已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11月21日,复星实业与贷款方签署了《贷款协议》,复星实业向贷款方申请了期限为自《贷款协议》生效起至不晚于2018年12月31日止、总额不超过7,500万欧元(或其等值美元/港币)贷款;2017年11月27日,本公司签署了《Guarantee》(以下简称“《担保合同》”),由本公司为复星实业向贷款方申请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复星实业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同意本公司为复星实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期限不超过7年且不超过等值220,000万美元的债券、债务融资工具或金融机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协议约定为准;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报经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具体担保安排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复星实业注册地为中国香港,董事会主席为陈启宇先生。复星实业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对外投资、中西药物、诊断试剂、医药器械产品的销售和咨询服务,以及相关进出口业务。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持有复星实业100%的股权。

 经智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复星实业的总资产为107,134万美元,股东权益为36,604万美元,负债总额为70,530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49,632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2,681万美元);2016年度,复星实业实现营业收入663万美元,实现净利润585万美元(以上为单体口径,按照香港会计准则)。

 根据复星实业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9月30日,复星实业的总资产为217,382万美元,股东权益为46,954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70,428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63,260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2,235万美元);2017年1至9月,复星实业实现营业收入300万美元,实现净利润-1,209万美元(以上为单体口径,按照香港会计准则)。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7年11月21日,复星实业与贷款方签署了《贷款协议》,复星实业向贷款方申请了期限为自《贷款协议》生效起至不晚于2018年12月31日止、总额不超过7,500万欧元(或其等值美元/港币)贷款;2017年11月27日,本公司签署了《担保合同》,由本公司为复星实业向贷款方申请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约定如下:

 1、由本公司为复星实业向贷款方申请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复星实业在《贷款协议》项下应向贷款方偿还和支付的贷款本金(即不超过7,500万欧元(或其等值美元/港币))及利息等。

 2、《担保合同》自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即2017年11月27日)起生效,担保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起至2021年10月15日止。

 3、《担保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解释。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本次担保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发生,担保风险可控,故复星医药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1月27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2017年11月27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1,188,914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53.58%;其中:本集团实际为复星实业担保金额为人民币约1,060,526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