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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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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乐视网”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以及乐视网相关公告,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7年11月27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乐视网”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调整价格为3.89元。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乐视网”后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合理评估,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

 待“乐视网”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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