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将自2017年11月28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本次增加C类份额及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不会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不利影响。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C类份额
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份额或C类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本基金C类份额可与本公司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进行转换,并适用已公告的基金转换费用及转换份额计算规则。
A类和C类份额销售费率如下表所示:
1、本基金A类份额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2308)
(1)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在本基金保本周期内,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1.20%。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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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售。
(2)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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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的“年”指365个自然日。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100%归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超过30天(含30天)但少于9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75%归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超过90天(含90天)但少于18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50%归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超过180天(含180天)但少于73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本基金C类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5380)
(1)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
(3)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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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本基金C类份额适用的销售网点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渠道包括: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渠道暂仅包括本公司直销机构。
如有其他销售渠道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对《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重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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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
2、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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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2、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essence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