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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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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17-046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布减持计划前,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王维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79,16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3%;公司副总裁戴晓峻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74,7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4%;公司副总裁周兆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92,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5%;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董庆慈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6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4%;上述四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110,90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7%,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7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王维和先生、副总裁戴晓峻先生、副总裁周兆惠先生和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董庆慈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别减持各自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569,700股、343,600股、273,000股和341,200股(以上拟减持股份数量均包含本数),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周兆惠先生于2017年11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减持价格为8.99元/股。王维和先生、戴晓峻先生和董庆慈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公告(临2017-045)。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周兆惠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董监高的名称:周兆惠

 (二)董监高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

 (三)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披露了《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2017-036),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2017年11月27日,周兆惠先生完成减持计划。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本次减持后,周兆惠先生实际持股情况如下: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王维和先生、戴晓峻先生和董庆慈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3日披露了《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临2017-045),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公告。

 (四)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五)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等均无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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