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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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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17-L106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10月31日下午收盘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字2016020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公司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于2016年11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L101)、《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L102)。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26日、2017年2月25日、2017年3月24日、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25日、2017年6月23日、2017年7月25日、2017年8月26日、2017年9月27日、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发布了《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6-L108、2016-L122、2017-L008、2017-L011、2017-L015、2017-L037、2017-L044、2017-L054、2017-L067、2017-L077、2017-L087、2017-L090)。目前,上述调查仍在进行中。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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