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上证公函【2017】2344号《关于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就问询函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请补充披露交易对方惠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回复如下:

 公司接上交所问询函后,立即向惠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发出书面问询。2017年11月27日,公司接惠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书面回复:截止2016年12月31日,惠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合并总资产约为67亿元人民币;2016年全年惠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合并销售收入约为9亿元人民币。

 二、公告称双方合作事项为大中型浮式LNG电站这一新型发电解决方案的商业化,请说明该合作领域是否为公司现有业务。如是,请进一步量化说明相关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及规模;如否,请说明该业务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联性,并充分披露本次战略合作事项在实际履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向投资者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如下:

 本次双方合作事项为大中型浮式LNG电站,该合作领域不是公司现有业务。根据双方的合作分工,公司主要负责提供未来在浮式LNG电站项目的燃气轮机相关设备,而燃气轮机相关设备是公司目前四大业务板块中高效清洁能源设备板块的核心业务之一。因此,公司未来将开拓的浮式LNG电站业务与现有的主营业务存在关联性。

 本次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仅为协议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虽然约定了合作的内容,但具体合作项目将另行商议和约定。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三、请说明该战略合作是否存在相关合作规模、违约责任以及其他附加或者保留条件等条款。如存在,请予以说明和披露。

 公司回复如下:

 本次战略合作不存在合作规模、违约责任以及其他附加或者保留条件等条款。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