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7-135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出席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一七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1月27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公司子公司位于北京市的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国栋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26日—2017年11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6日15:00至2017年11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21,038,4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04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1,037,6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04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赵国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赵国栋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1,038,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选举票总数的99.9998%。赵国栋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赵国栋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总数的65.1163%。

 1.2选举李迎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李迎晨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1,038,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选举票总数的99.9998%。李迎晨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李迎晨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总数的65.1163%。

 1.3选举饶康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饶康达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1,038,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选举票总数的99.9998%。饶康达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饶康达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总数的65.1163%。

 1.4选举杨锐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杨锐志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1,038,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选举票总数的99.9998%。杨锐志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杨锐志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总数的65.1163%。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朱玉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朱玉杰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1,038,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选举票总数的99.9998%。朱玉杰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朱玉杰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6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总数的65.1163%。

 2.2选举王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王建新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1,038,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选举票总数的99.9998%。王建新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王建新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总数的65.1163%。

 2.3选举朱登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朱登凯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1,038,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选举票总数的99.9998%。朱登凯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朱登凯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总数的65.1163%。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3.1选举孙展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孙展鹏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1,038,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选举票总数的99.9998%。孙展鹏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孙展鹏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总数的65.1163%。

 3.2选举段明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段明珠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1,038,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选举票总数的99.9998%。段明珠女士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段明珠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总数的65.1163%。

 4.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超短融资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037,9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8837%;反对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1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037,6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元勋、赵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0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赵国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李迎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赵国栋先生、李迎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赵国栋(召集人)、朱登凯、朱玉杰;

 2)提名委员会:朱登凯(召集人)、王建新、赵国栋;

 3)审计委员会:王建新(召集人)、朱玉杰、杨锐志;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朱登凯(召集人)、王建新、赵国栋。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赵国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赵国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李迎晨先生、张哲先生、张佳女士、杨锐志先生、何石琼先生、余魏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杨锐志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杨锐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姚春花女士担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姚春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何石琼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何石琼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何石琼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方式详见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周江海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江海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周江海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方式详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附:简历

 赵国栋先生:197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钱包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钱包金服(平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钱包生活(平潭)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曾任京东集团副总裁、网银在线公司CEO、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常务理事、公安部一所助理工程师等职。

 截至目前,赵国栋先生持有奥马电器的16.8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奥马电器股份12.49%的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赵国栋先生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迎晨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AFP资格,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曾在中国建设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总行等大型知名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在基于商用数据的运营服务系统构建、个人消费和小微企业资产产品和数据设计、风控IT系统设计与资本运作方面具有丰富的管理和实践经验。

 截至目前,李迎晨先生持有奥马电器7,56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李迎晨先生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哲先生: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职于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和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证券资讯部经理;鸿大基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汉世纪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副总裁、执行总裁,曾主要参与、主导投资了安硕信息、万得资讯等项目。

 截至目前,张哲先生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张哲先生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佳女士: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EMBA,全国金融系统青年联合会委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职于中国民生银行总行、香港恒生银行等单位。

 截至目前,张佳女士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张佳女士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锐志先生: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曾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高级审计师;TOM.COM户外传媒集团财务经理;上海甫瀚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艺龙旅行网,先后担任内部审计总监、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CFO)的职务。

 截至目前,杨锐志先生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杨锐志先生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石琼先生: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已于2011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美的集团总裁办秘书科科长、美的集团企划投资部企划总监、美的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美的赛意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美的荣事达公司营运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职。

 截至目前,何石琼先生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何石琼先生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余魏豹先生:197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营销公司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空调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部总监、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营销公司中南大区销售总监,副总经理等职。2012 年加入奥马电器,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余魏豹先生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余魏豹先生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春花女士: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现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曾任波尔亚太(北京)金属容器有限公司应收会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公司审计经理。

 截至目前,姚春花女士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姚春花女士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江海先生:1986 年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 7 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专员。

 截至目前,周江海先生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周江海先生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7-137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0日以专人送达、邮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会议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孙展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附:简历

 孙展鹏: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亚马逊AWS中国大学关系与合作负责人。曾担任戴尔(中国)有限公司大客户销售经理、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大客户业务以及独立显示器业务负责人等职务。

 截至目前,孙展鹏先生未持有奥马电器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孙展鹏先生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