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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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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7-141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贰亿肆仟柒佰万元整。截至2017年11月27日,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汇金”)累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叁仟万元(不含本次两笔)。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恒泰汇金与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汇金”)、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朗科技”)三方签订《租赁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恒泰汇金向渤海汇金转让其与卓朗科技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部分租赁收益权,渤海汇金向恒泰汇金支付人民币贰亿壹仟柒佰万元整的收益权转让款,期限两年。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恒泰汇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借款期限为壹年。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3-9

 法定代表人:刘建华

 注册资本:叁仟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恒泰汇金资产总计1,068,417,700.99元,负债合计858,877,336.64元,2016年营业收入为54,223,228.72元,2016年净利润为14,493,540.58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7年9月30日,恒泰汇金资产总计为1,436,862,705.13元,负债合计为1,219,027,128.60元,2017年1-9月营业收入为68,187,804.01元,2017年1-9月净利润为12,735,966.49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75%的子公司。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人民币贰亿壹仟柒佰万元整;担保方式: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担保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担保方式: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恒泰汇金向金融机构融资为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45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贰亿肆仟柒佰万元整,在上述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截至2017年11月27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为人民币叁仟万元(不含本次两笔)。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1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1.34亿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29.0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60.34亿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22.04%。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950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9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7-142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汇金”)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朗科技”)开展了三笔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恒泰汇金与卓朗科技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卓朗科技中标并投资建设的华为长春云数据中心采购设备,租赁金额为人民币20535.62097万元,期限两年,租金年利率不低于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6.31%加1.5%且不低于7.5%,采取孰高原则,每年进行一次调整,恒泰汇金收取手续费人民币157万元整。卓朗科技股东、董事张坤宇先生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卓朗科技以其对华为长春数据中心工程承包合同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二)恒泰汇金与卓朗科技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卓朗科技天津新建数据中心一期工程采购设备,租赁金额为人民币8608.917019万元,期限两年,租金年利率不低于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6.31%加1.5%且不低于7.5%,采取孰高原则,每年进行一次调整。恒泰汇金收取手续费人民币61万元整。卓朗科技股东、董事张坤宇先生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卓朗科技以其对华为长春数据中心工程承包合同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三)恒泰汇金与卓朗科技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卓朗科技数据中心三期设备,租赁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整,期限壹年,租金年利率为7.5%,恒泰汇金一次性收取手续费15万元整。卓朗科技股东、董事张坤宇先生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恒泰汇金成立于2014年12月15日,为公司控股75%的子公司。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湘潭道1号

 法定代表人:詹鹏飞

 注册资本:壹亿柒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云计算技术、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互联网、物联网、传感网通信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卓朗科技资产总计1,272,251,258.09元,负债合计701,737,950.03元,2016年营业收入为751,517,194.55元,2016年净利润为72,252,421.17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卓朗科技资产总计为1,448,605,900.54元,负债合计为839,053,497.26元,2017年1-6月营业收入为131,256,664.28元,2017年1-6月净利润为35,988,755.73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卓朗科技为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

 三、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金额:人民币20535.62097万元;

 2、租赁期限:两年;

 3、租赁方式:融资租赁(直租);

 4、租赁标的物:卓朗科技中标并投资建设的华为长春云数据中心采购设备,中标合同额为2.5亿元,其中设备采购价值为人民币20535.62097万元。权属为卓朗科技;

 5、租金年利率:不低于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6.31%加1.5%且不低于7.5%,采取孰高原则,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6、手续费:恒泰汇金收取手续费人民币157万元整;

 7、保证金:785万元整;

 8、终止补偿金:人民币500万元整;

 9、担保方式:卓朗科技股东、董事张坤宇先生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卓朗科技以其对华为长春数据中心工程承包合同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二)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金额:人民币8608.917019万元;

 2、租赁期限:两年;

 3、租赁方式:融资租赁(直租);

 4、租赁标的物:卓朗科技中天津新建数据中心一期工程采购设备,设备采购价值8608.917019万元。权属为卓朗科技;

 5、租金年利率:不低于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6.31%加1.5%且不低于7.5%,采取孰高原则,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6、手续费:恒泰汇金收取手续费人民币61万元整;

 7、保证金:人民币305万元整;

 8、终止补偿金:人民币200万元整;

 9、担保方式:卓朗科技股东、董事张坤宇先生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卓朗科技以其对华为长春数据中心工程承包合同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三)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整;

 2、租赁期限:壹年;

 3、租赁方式: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4、租赁标的物:卓朗科技数据中心三期设备,设备价值为4012万元。权属为卓朗科技;

 5、租金年利率:7.5%;

 6、手续费:恒泰汇金一次性收取手续费人民币15万元整;

 7、终止补偿金:人民币100万元整;

 8、担保方式:卓朗科技股东、董事张坤宇先生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该融资租赁业务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2017年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计划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本次融资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三笔融资租赁业务金额合计为33144.537989万元人民币,在该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截至2017年11月27日,2017年恒泰汇金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额累计为358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三笔)。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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