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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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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泓德添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0月8日证监许可[2016]2286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收益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1月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201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2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3层

 设立日期:2015年3月3日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联系人:童贤达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注册资本为12,000.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胡康宁先生,董事长,硕士。曾任北京美尔目医院行政院长、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电事业部总经理、亿品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搜房资讯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西班牙MQM公司北京代表处商务经理。

 王德晓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硕士。曾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文雯女士,董事,学士。现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理。曾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管理处负责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助理经理。

 陈学锋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现任北京东方金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北京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信国际合作公司计财处副处长。

 梅慎实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证券与期货法律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法律事务总部副总经理、企业融资总部首席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宋国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金融产品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曾任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投资银行中国业务副总裁、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国际融资部主任。

 秦毅先生,监事,研究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博士。曾任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部研究员。

 李晓春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兼并总部总经理。

 温永鹏先生,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监,博士。曾任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宏观经济研究处处长、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宏观经济分析师。

 邬传雁先生,副总经理,事业二部总监,基金经理,硕士。曾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投资负责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部总经理助理。

 2、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倩女士:基金经理,硕士。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部理财组合投资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债券交易员、债券投资经理助理,现任泓德泓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泓德泓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泓德裕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泓德裕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泓德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泓德裕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泓德裕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泓德裕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泓德泓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任:王德晓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硕士。曾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员:邬传雁先生,副总经理,事业二部总监、基金经理,硕士。曾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投资负责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部总经理助理。

 王克玉先生,投研总监,事业一部总监,基金经理,硕士。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及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国都证券有限公司分析师、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分析师、元大京华证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

 秦毅先生,研究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博士。曾任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部研究员。

 郭堃先生,基金经理,硕士。曾任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部研究员。

 列席人员:李晓春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兼并总部总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二十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3年3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2009年11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2010年2月3日,在“卓越2009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评选活动中,中国民生银行一流的电子银行产品和服务获得了专业评测公司、网友和专家的一致好评,荣获卓越2009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十佳电子银行”奖。

 2010年10月,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09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评选”中,民生银行获得评委会奖——“中国银行业十年改革创新奖”。这一奖项是评委会为表彰在公司治理、激励机制、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管理架构、商业模式六个方面创新表现卓著的银行而特别设立的。

 2011年12月,在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联合近40家成员行共同举办的2011中国电子银行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2011年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这是继2009年、2010年荣获“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后,民生银行第三次获此殊荣,是第三方权威安全认证机构对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安全性的高度肯定。

 2012年6月20日,在国际经济高峰论坛上,民生银行贸易金融业务以其2011-2012年度的出色业绩和产品创新最终荣获“2012年中国卓越贸易金融银行”奖项。这也是民生银行继2010年荣获英国《金融时报》“中国银行业成就奖—最佳贸易金融银行奖”之后第三次获此殊荣。

 2012年11月29日,民生银行在《The Asset》杂志举办的2012年度AAA国家奖项评选中获得“中国最佳银行-新秀奖”。

 2013年度,民生银行荣获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年度中国优秀股权和创业投资中介机构“最佳资金托管银行”及由21世纪传媒颁发的2013年PE/VC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2013年荣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优秀企业。

 在第八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2013·亚洲最佳投资金融服务银行”大奖。

 在“2013第五届卓越竞争力金融机构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2013卓越竞争力品牌建设银行”奖。

 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3)》中,民生银行荣获“中国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

 在2013年第十届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2013年度中国最佳企业公民大奖”。

 2013年还获得年度品牌金博奖“品牌贡献奖”。

 2014年获评中国银行业协会“最佳民生金融奖”、“年度公益慈善优秀项目奖”。

 2014年荣获《亚洲企业管治》“第四届最佳投资者关系公司”大奖和“2014亚洲企业管治典范奖”。

 2014年被英国《金融时报》、《博鳌观察》联合授予“亚洲贸易金融创新服务”称号。

 2014年还荣获《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中小企业贸易金融银行奖”,获得《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资产管理私人银行”奖,获评《经济观察》报“年度卓越私人银行”等。

 2015年度,民生银行在《金融理财》举办的2015年度金融理财金貔貅奖评选中荣获“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

 2015年度,民生银行荣获《EUROMONEY》2015年度“中国最佳实物黄金投资银行”称号。

 2015年度,民生银行连续第四次获评《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5)》“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第一名”。

 2015年度,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14-2015年度中国卓越金融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卓越创新战略创新银行”和“年度卓越直销银行”两项大奖。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春萍:女,北京大学本科、硕士。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投资银行总行,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和资产托管部。历任中国投资银行总行业务经理,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代表,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处长、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具有近三十年的金融从业经历,丰富的外资银行工作经验,具有广阔的视野和前瞻性的战略眼光。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64人,平均年龄36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0%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100%都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经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截至2017年9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179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总净值达到4100.94亿元。中国民生银行于2007年推出“托付民生·安享财富”托管业务品牌,塑造产品创新、服务专业、效益优异、流程先进、践行社会责任的托管行形象,赢得了业界的高度认可和客户的广泛好评,深化了与客户的战略合作。自2010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荣获《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自觉合规依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监督中心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中心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风险监督中心,负责拟定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总体思路与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业务中心风险控制工作的实施。各业务中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资产托管部的所有中心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风险监督中心,该中心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中心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监督中心指导业务中心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等五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中心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4)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制度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风险监督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定期对业务的运行进行稽核检查。总行审计部也不定期对资产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6)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比制度控制风险更加可靠,可将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业务方面而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3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联系人:童贤达

 网址:www.hongde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电话: 010-58560666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 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许梦园

 网址:www.csc10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4)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法定代表人:吴涛

 电话:010-59366070

 传真:010-59366055

 联系人:刘宇

 网址:www.sc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0620

 (5)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王帅

 网址:www.cic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6)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永和路118弄24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

 电话:021-36537945

 传真:(86-21)36533452

 联系人:周艳琼

 网址:www.xz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侯艳红

 网址:www.cs.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赵艳青

 网址:www.citicss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1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传真:0755-83217421

 联系人:韩钰

 网址:www.citicsf.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11)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传真:010-84183311-3389

 联系人:黄静

 网址:www.guodu.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网址:www.swhy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1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黄莹

 网址:www.hy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1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76

 传真:0755-82435367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1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54660501

 联系人:丁姗姗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1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网址: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17)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联系人:侯英健

 网址: www.cifco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62-2

 (18)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康商务12、1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电话:010-010-59053779

 传真:010-59053700

 联系人:龙尧

 网址:fund.sinosig.com

 (1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网址:www.ehowbuy.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2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7

 传真:010-85657357

 联系人:吴卫东

 网址:licaike.hexu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2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电话:010-56810307

 传真:010-56810628

 联系人:张晔

 网址:www.ch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22)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2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周丹

 电话:021-33323999*8318

 传真:021-3332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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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 021-2066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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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24)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董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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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4006180707

 联系人: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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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25)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高静

 网址:www.qianjing.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2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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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徐骋骁

 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27)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李晓明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178000

 (2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2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 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李娟

 网址: www.noa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3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联系人:文雯

 网址:http://8.jrj.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31)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5F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电话: 010-59336533

 传真: 010-59336500

 联系人:孙雯

 网址: www.jnl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3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网址:www.yingmi.cn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33)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010-66154828-801

 传真:010-63583991

 联系人:李婷婷

 网址:www.5irich.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34)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906室

 法定代表人:张琪

 电话:010-62676405

 客服邮箱:fund@staff.sina.com.cn )

 联系人:付文红

 网址:www.xincai.com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35)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姜焕洋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36)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魏晨

 电话:010-52413385

 传真:010- 85894285

 网址: http://www.yixi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37)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法定代表人:陈超

 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网址:http://fund.j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38)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 www.zlfund.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3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刘阳坤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40)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1302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联系人:高雪超

 电话:01062062880

 传真:01082057741

 网址: www.qiandaojr.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41)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朱海涛

 电话:15921264785

 传真:021-20324199

 网址: www.dt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42)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吴鹏

 传真:010-67767615

 网址:www.zhixin-inv.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43)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人代表:李悦章

 联系人:曹庆展

 电话:010-65983311

 传真:010-65983333

 网址: www.igesafe.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4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徐亚丹

 网址:www.520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21-0203

 (45)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安苑里1号奇迹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陈皓

 电话:18501904963

 传真:010-50877697

 联系人:曹砚财

 网址:www.xique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0891-6177483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3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法定代表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赵钰

 经办会计师:薛竞、赵钰

 四、基金的名称

 泓德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控制基金资产投资风险和保持基金资产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政策形势、信用状况、利率走势、资金供求变化等的综合判断,并结合各类资产的流动性特征、风险收益、估值水平特征,决定基金资产在债券、银行存款等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利率预期策略

 通过对通货膨胀、GDP、货币供应量、国际利率水平、金融监管政策取向等跟踪分析,形成对基本面的宏观研判。同时,结合微观层面研究,主要考察指标包括: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主要机构投资者的短期投资倾向、债券供给、回购抵押数量等,合理预期货币市场利率曲线动态变化,动态配置货币资产。

 3、信用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于信用债仓位、评级及期限的选择均是建立在对经济基本面、政策面、资金面以及收益水平和流动性风险的分析的基础上。信用债发行主体差异较大,需要自下而上研究债券发行主体的基本面以确定发债主体企业的实际信用风险,通过比较市场信用利差和个券信用利差以发现被错误定价的个券。本基金将通过在行业和个券方面进行分散化投资,同时规避高信用风险行业和主体的前提下,适度提高组合收益并控制投资风险。

 4、期限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短期利率期限结构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和评估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和流动性,构建合理期限结构的投资组合。如预期市场利率水平上升,适度缩短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如预期市场利率水平下降,适度延长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5、收益增强策略

 通过分析各类投资品种的相对收益、利差变化、市场容量、信用等级情况、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配置比例和期限组合,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能给组合带来相对较高回报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给组合带来相对较低回报的类属,借以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6、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会紧密关注申购/赎回现金流变化情况、市场资金流动状况等影响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管理的因素,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本基金的现金流,以满足基金资产的日常流动性需求。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四)投资决策

 基金投资组合的管理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五)投资程序与交易机制

 1、研究策划

 研究部在自身研究及外部研究机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投资策略报告和研究报告,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资产配置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依据基金投资部、研究部的报告确定基金资产配置。

 3、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战略,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制;研究员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的独立判断等。

 4、组合的监控和调整

 研究部协同基金经理对投资组合进行跟踪。研究员应保持对个股和个券的定期跟踪,并及时向基金经理反馈个股和个券的最新信息,以利于基金经理作出相应的调整。

 5、投资指令下达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订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交易部。

 6、指令执行及反馈

 交易部依据投资指令进行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7、风险控制

 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施风险控制,基金经理依据基金申购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8、业绩评价

 监察稽核部将定期对基金的业绩进行归因分析,找出基金投资管理的长处和不足,为日后的管理提供客观的依据。

 (六)投资限制

 1、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3)信用等级在AA+ 级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4)以定期存款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

 (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2、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12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240天。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4)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30%以上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20%。

 (5)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6)本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的银行存款(不包括本基金投资于有存款期限,但根据协议可以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7)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5%;

 (8)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10%;

 (9)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3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AAA以上(含AAA)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本基金的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3)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变更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除上述第(1)、第(5)、第(11)项限制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3、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按照取消或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七)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同期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九)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

 本基金按下列公式计算平均剩余期限: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天)=(Σ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期限-Σ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剩余期限+Σ债券正回购×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正回购)

 其中,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包括现金资产、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逆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包括正回购、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等。

 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附息债券成本包括债券的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2、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的确定

 (1)银行活期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为0 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计算;

 (2)银行定期存款、同业存单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银行通知存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存款协议中约定的通知期计算;

 (3)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4)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5)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6)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为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

 (7)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8)对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审慎原则,根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参照行业公认的方法计算其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

 平均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的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期内,根据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本基金提前支取了部分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存款。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天。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50%的情况。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50%的情况。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用摊余成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并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八、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泓德泓利货币A

 ■

 泓德泓利货币B

 ■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泓德添利货币A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05月04日-2017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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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泓德添利货币B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05月04日-2017年09月30日)

 ■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5月4日生效,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本基金成立未满1年。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本基金建仓期尚未结束。

 3)建仓期结束后,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第二条投资范围、第四条投资限制的相关约定。

 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销售服务费。上述费率调低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泓德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泓德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泓德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十一、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和基金业绩的截止日期;

 2、对“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3、对“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4、对“相关服务机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对“基金的募集”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6、对“基金合同的生效”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7、对“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8、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新增了“(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部分;

 9、新增了“基金的业绩”部分;

 10、新增了“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

 11、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8日

 关于泓德泓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1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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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泓德泓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泓德泓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期自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止,自2017年12月1日起,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投资者方可申购、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电子交易系统(含网上直销平台、泓德基金官方微信平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机构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无上限。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的单笔赎回申请不设最低份额限制,且不对单个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下限进行限制。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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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申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基金份额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后,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的单笔赎回申请不设最低份额限制,且不对单个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下限进行限制。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在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后赎回的份额赎回费率为0%,即不收取赎回费。

 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着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注: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30日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满30日不满90日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满90日不满180日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赎回时份额持有期满180日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1)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部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2) 申购补差费率指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当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应缴纳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各基金的申购费率指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2) 转换份额的计算步骤及计算公式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分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0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2 转换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发行和管理的基金,目前包括泓德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56)、泓德泓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357;C类基金份额代码:001376)、泓德远见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00)、泓德泓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695)、泓德泓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63)、泓德优势领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808)、泓德战略转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05)、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2138;C类基金份额代码:002139)、泓德泓利货币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2184;B类基金份额代码:002185)、泓德添利货币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3997;B类基金份额代码:003998)、泓德泓益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62)、泓德裕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2738;C类基金份额代码:002739)、泓德裕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2734;C类基金份额代码:002735)、泓德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2736;C类基金份额代码:002737)、泓德裕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2742;C类基金份额代码:002743)、泓德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4965;C类基金份额代码:004966)。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5.3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 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 投资人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3) 交易限额参见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中对申购和赎回限额的规定。

 (4) 投资人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 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非直销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6) 自公告开放日起,本公司直销机构和上述销售机构将同时开通本基金与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7)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官方微信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货币市场基金享受1折申购补差费率优惠,非货币市场基金享受0折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如遇业务调整或网上交易支付渠道规则变动,将另行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非直销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 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 申购金额

 投资人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具体最低申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 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5) 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6)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德胜尚城B座三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直销电话:010-59850133

 传真:010-59322130

 联系人:童贤达

 (2)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网址:www.hongdefund.com

 客服电话:4009-100-888

 (3) 泓德基金官方微信平台

 官方微信服务号:hdfund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业务范围不同,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人留意。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7年12月1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次日,通过本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等媒介公开披露上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5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的《泓德泓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到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ongdefund.com)查询。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4009-100-888)咨询相关事宜。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投资人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泓德泓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部分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销售机构协商,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泓德泓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2801,以下统称“本基金”)决定参与销售机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

 自2017年12月1日起,优惠活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二、具体优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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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7年12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以上销售机构定投申购或按照相应途径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上述折扣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本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自2017年12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手机APP或客户端申购本基金,均可享受1折费率优惠;通过柜台、手机APP、客户端定投本基金,均可享受1折费率优惠。具体费率折扣以其公司页面公示为准;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自2017年12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渠道申购本基金,可享受5折费率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75%,则按0.75%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75%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渠道定投本基金,可享受4折费率优惠,通过柜台渠道定投本基金,可享受8折费率优惠,优惠后定投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定投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具体费率折扣以其公司页面公示为准。

 自2017年12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办理本基金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扣款成功,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费率折扣以其公司页面公示为准;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自2017年12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并扣款成功,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费率折扣以其公司页面公示为准;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除上述外的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申购费率按原费率执行。

 三、重要提示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相关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网址:www.hongdefund.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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