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7-073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11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3人),会议由董事长杜玉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17-075)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2017-076)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3、《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17-077)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7-07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7-07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关于制定〈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确认、计量及核销处理的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资产损失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临2017-079)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一项、第三项议案发表了专门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第三项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上述第四项、第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7-074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11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吉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赛轮(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越南”)进行增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亿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赛轮越南增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赛轮越南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赛轮越南使用募集资金78,244.49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7-075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赛轮(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越南”)。

 ●增资金额和比例:公司拟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9.5亿元人民币对赛轮越南增资。增资完成后,赛轮越南注册资本将增至约22,212万美元(具体数值以实际换汇汇率及有权机关审批数为准),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3号)核准,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7,523,509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275,967,550.6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16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7)第0300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增资概述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为赛轮越南年产12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和3万吨非公路轮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9.5亿元人民币。

 赛轮越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7,800万美元。为进一步提高其资本实力,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9.5亿元人民币对其增资。增资完成后,赛轮越南注册资本将增至约22,212万美元(具体数值以实际换汇汇率及有权机关审批数为准),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董事会职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三、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赛轮(越南)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7,800万美元

 3、注册地址:越南西宁省鹅油县

 4、经营范围:轮胎的生产经营,天然橡胶技术研究等。

 5、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赛轮越南2016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2017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其100%股权。

 四、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赛轮越南主要从事轮胎产品的生产经营,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年产12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和3万吨非公路轮胎项目已投入生产,资金需求量较大,为进一步提高赛轮越南的资本实力,保障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对赛轮越南增加投资。尽管公司对赛轮越南增加投资可能会面临越南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区别等一系列运营风险,但这些风险均不被视为是重大风险。增资完成后,将会为赛轮越南的生产经营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并进一步增强其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赛轮越南进行增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亿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赛轮越南增资。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向赛轮越南增资的方式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亿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赛轮越南增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2017-079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13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橡胶谷B栋31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13日

 至2017年1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73)。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登记时间: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资本规划部内。

 2、现场会议预计1小时,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会务联系人:邹小鑫

 联系电话:0532-68862851

 联系传真:0532-68862850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7-077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赛轮(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越南”)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78,244.49万元人民币,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3号)核准,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7,523,509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275,967,550.6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16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7)第0300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项目如下: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如有剩余,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根据《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00元,由于何东翰先生放弃本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300,000,000元。减少的募集资金相应调减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中兴华核字(2017)第030057号《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自2016年1月1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起至2017年11月22日,赛轮越南年产12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和3万吨非公路轮胎项目累计投入78,244.49万元人民币,均为赛轮越南的自筹资金。

 公司拟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9.5亿元人民币对越南增资,基于上述,其中78,244.49万元人民币用于置换赛轮越南的预先投入。

 四、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决策程序

 2017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截至2017年11月22日的《关于赛轮(越南)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年产12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和3万吨非公路轮胎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17)第030057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截至2017年11月22日止的先期投入情况。

 2、保荐机构意见

 (1)赛轮越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赛轮越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用途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赛轮越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4)赛轮越南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实施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赛轮金宇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赛轮越南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注册会计师鉴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赛轮越南使用募集资金78,244.49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赛轮越南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赛轮越南使用募集资金78,244.49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赛轮金宇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7-078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293,937,214元变更为人民币2,701,460,723元,股份总数由2,293,937,214股变更为2,701,460,723股。

 根据上述情况,同时结合公司运营管理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7-076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3号)核准,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7,523,509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275,967,550.6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16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7)第0300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会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在青岛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这三家银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

 注:募集资金存储银行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8,924,925.80元,为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同西南证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西南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西南证券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西南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西南证券的调查与查询。西南证券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西南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建功、郑小民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西南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西南证券。

 6、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西南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西南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西南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募集资金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西南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西南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西南证券发现公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公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西南证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