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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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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7-118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蕴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高能环境为新疆蕴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申请人民币贷款1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信息披露日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零。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控股子公司新疆蕴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蕴能”)因加强项目建设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申请人民币贷款1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8年。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17)。该议案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新疆蕴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新疆昌吉州阜康产业园阜东一区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南侧

 法定代表人:周林

 经营范围: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及资产管理;销售:黄金制品、白银制品、市政顶管成套设备;建筑工程用机械、环卫机械、汽车的租赁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新疆蕴能75%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

 ■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加强项目建设,公司为新疆蕴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申请人民币贷款1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8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此次担保协议尚未签订,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新疆蕴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认为新疆蕴能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是为了满足其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新疆蕴能项目建成后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有管控权,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此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9,50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7%。除上述事项之外,截至目前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7-117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5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南京中船绿洲环保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拓宽业务领域和市场营销范围,增强环保设备研发制造能力,公司拟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对非关联方南京中船绿洲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绿洲”)进行增资。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船绿洲30%股权,详情如下:

 (一)交易标的公司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中船绿洲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洪琪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华门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4742362916X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2年9月19日

 经营范围:主要生产经营船用防污染设备(船用焚烧炉,船用生活污处理,油水分离器、海水淡水装置);陆用环保设备及工程系统(土壤修复设备及系统,工业污水处理设备及工程系统,固废物焚烧炉设备及工程系统)等多种环保产品。

 3、公司投资前股权结构:

 ■

 (二)增资后的基本情况

 1、公司投资后股权结构:

 ■

 2、合作方向:

 (1)业务方面:在环保公司业务范围内,高能环境现阶段各类业务中的环保设备制造均可由环保公司承接。在业务发展过程中需要的新设备可与环保公司共同研发制造。

 (2)技术研发方面:高能环境与环保公司建立技术合作,针对新领域新技术进行合作研发。

 (3)市场方面:一方面,高能环境将为环保公司提供环保领域的最前沿的各类市场信息;另一方面,高能环境将环保公司业务并入高能环境的业务领域和市场营销的范围,主动帮助环保公司开发市场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出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对参股子公司广东高能时代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高能”)的出资(占广东高能注册资本的27.2%)以账面投资金额81.6万元转让给原股东雷雨田。

 转让前,广东高能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

 转让完成后,广东高能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蕴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申请人民币贷款16,000万元,公司拟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8年。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9,50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7%。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全部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8)。

 四、审议通过了《2016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2016年社会责任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拓展山西地区环保项目,公司拟与郭青、张力夫、张星三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此次对外投资简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拟成立的合资公司各方出资情况如下: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郭青、张力夫、张星三人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因合资公司尚在筹办过程中,因此合资公司下列信息均为暂定,实际信息以合资公司最终取得的营业执照登载信息为准。

 公司名称:山西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辐射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环境监测;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租赁。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由高能环境委派2名董事,对方委派1名。总经理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提名。合资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由高能环境委派1名,对方委派1名,职工代表1名。

 (四)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该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规划以及业务发展方向,该项对外投资对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公司拟通过并购与公司战略发展相契合的标的资产,为公司引入优质资产,进一步拓展公司发展空间、提高综合竞争实力,有效提升资产规模和持续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本次重组的交易框架

 1、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无关联的第三方。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固废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由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全资持有,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采取的交易方式拟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加配套融资的方式。基于目前所沟通的方案,本次交易有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深投控,其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持股。深投控系与公司无关联的第三方。

 4、重组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2017年9月29日,公司与深投控及李卫国先生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

 (三)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事宜,本次交易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上述中介在公司确认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后陆续进驻标的方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为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已与深投控及李卫国先生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并就重组交易方案细节内容和协议的具体条款与交易对方进行了进一步的论证、协商。

 公司认真做好重组信息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组的相关工 作,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进行积极磋商,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多轮谈 判。2017 年 11 月 24 日交易双方进行了最终商谈,由于本次重组交易双方就交易结构、标的资产估值、时间安排等重大事项无法达成一致,同时由于本次重组工作停牌时间较长,公司正常推进的融资工作也受到较大影响,为避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交易双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预计在规定的停牌期限内难以形成具体可行的方案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会造成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正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7-119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1月28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17 日下午开市起紧急停牌,并自 2017 年 7 月 18 日起连续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7 月 31 日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发布的《高能环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16日、2017年9月16日、2017年9月19日、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1月17日发布了《高能环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及《高能环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2017-082、2017-086、2017-098、2017-112)。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组进展公告。

 2017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4:00-15:00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 e 访谈”栏目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望明先生、董事会秘书张炯先生、交易对方代表以及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参加了本次会议,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本次会议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复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高能环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会议纪要》。

 按照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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