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康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6,000万元,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东莞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均为一年,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以上担保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批准的担保发生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众安康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9日,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正刚。 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北村富莲大厦3栋二层。主要经营范围:医院后勤管理服务、医疗工程建设。
众安康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医院后勤管理及医疗工程建设,该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态良好,其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1)、资产负债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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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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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担保方式: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担保金额:6,000万元
2、华润银行东莞支行
担保方式: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担保金额:10,000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担保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众安康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目前众安康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159,000万元(含本次),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