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17年11月3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已于2017年10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4,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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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联关系的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授权额度内,无需再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除上述产品外,本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情形。
七、备查文件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
2、 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定向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BFDG170491);
3、 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定向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BFDG170492);
4、 投资理财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