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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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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9101,场内简称:东证睿丰,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大幅上涨,2017年11月6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599元,与同日基金份额净值1.454元相比,溢价幅度达到9.97%。2017年11月7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609元,高于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基金份额净值,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二、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自2017年9月21日起暂停接受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在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关于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三、本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受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影响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提醒投资者关注。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始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交易价格波动的提示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9105,场内简称:东证睿华,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连续出现较大溢价,2017年11月6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98元,与同日基金份额净值1.640元相比,溢价幅度达到9.63%。2017年11月7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813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基金份额净值,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8月4日,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受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影响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提醒投资者关注。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始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交易价格波动的提示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9104,场内简称:东证睿满,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连续出现较大溢价,2017年11月6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81元,与同日基金份额净值1.539元相比,溢价幅度达到15.72%。2017年11月7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87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基金份额净值,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6月28日,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受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影响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提醒投资者关注。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始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交易价格波动的提示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9103,场内简称:东证睿轩,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连续出现较大溢价,2017年11月6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99元,与同日基金份额净值1.615元相比,溢价幅度达到11.39%。2017年11月7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811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基金份额净值,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月20日,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受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影响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提醒投资者关注。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始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交易价格波动的提示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9102,场内简称:东证睿阳,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连续出现较大溢价,2017年11月6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900元,与同日基金份额净值1.699元相比,溢价幅度达到11.83%。2017年11月7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924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基金份额净值,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月19日,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受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影响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提醒投资者关注。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始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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