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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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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7-5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 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2017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17年1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对关联议案的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提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逐项审议);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4)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5)配售对象

 (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7)发行时间

 (8)承销方式

 (9)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关联股东回避对该事项的表决)

 (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11)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的上市流通

 3、审议《关于收购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稿)》;(关联股东回避对该提案的表决)

 4、审议《关于公司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对该提案的表决)

 5、审议《关于公司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对该提案的表决)

 6、审议《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7、审议《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对该提案的表决)

 8、审议《关于本次收购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对该提案的表决)

 9、审议《关于公司本次收购相关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对该提案的表决)

 10、审议《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健全及完善有关避免同业竞争安排的承诺函〉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对该提案的表决)

 1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公告内容详见2017年8月26日、2017年9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该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情况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玲玲

 电 话:0592-5826220

 传 真:0592-5826223

 电子邮箱:zhull@xmgw.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7日

 附件一: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5”,投票简称为:“港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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