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11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17-071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控股”)有关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上述股权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股东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华力控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3,841,309股,通过“陕国投·聚宝盆9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9,895,600股,合计持股123,736,909股,占公司总股本17.0542%。累计质押股数为112,779,480股,占公司总股本15.5440%。

 华力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未来其股权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02 股票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17-072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和变更提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增加临时提案;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时间: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15:00至2017年11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西路9-5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歌先生

 (六)会议出席人员

 1.参加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433,345,494股,占公司总股本725,550,255股的59.726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321,640,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30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111,705,4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960%;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人,代表股份31,445,6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4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均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审议《关于增补褚建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433,328,3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5%,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1,428,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6%;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减资暨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433,328,3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5%,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1,428,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6%;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陈阳 周洁茹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