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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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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7-025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毕节金海湖新区文化“三馆一中心”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EPC)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7日,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取得《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与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毕节金海湖新区文化“三馆一中心”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专业设备、智能化系统、空调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项目中标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毕节金海湖新区文化“三馆一中心”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专业设备、智能化系统、空调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项目招标人:毕节荟萃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3、项目投资额:项目预算总投资为 27924.96 万元,其中专业设备、装饰装修工程及建安费用等为 25462.8 万元。公司中标价为审计机关审定的最终结算金额优惠下浮8%。

 4、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5、项目内容:文化“三馆一中心”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及演艺中心舞台设备、会展馆会议中心、图书馆报告厅及科技馆多功能厅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装饰装修、专业设备等设计、生产、安装及施工。

 二、此次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如上述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成交金额、项目履行条款等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签订的合同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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