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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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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7-65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7年11月6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11月7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宗申集团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黄培国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公司股份438,715,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14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438,494,0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2955%;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人,代表公司股份221,3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93%。

 8、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38,699,455股,反对16,0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6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2,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48%;反对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林可律师和柏婧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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