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公司(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数额为110.00亿元,借款余额为86.84亿元,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借款余额为203.43亿元,较上年末累计新增借款116.59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105.99%。
二、发行人本年度累计新增借款情况
(一)银行贷款
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累计净增加银行借款106.65亿元, 占上年末净资产96.96%。
(二)公司债券、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新发行公司债券和债券融资工具累计新增借款9.94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9.03%。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和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主要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整体盈利能力良好,公司盈利对利息支出的保障程度良好。
2017年10月末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