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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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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产和工程施工,而房地产板块和工程施工板块的存货周转率较低,因此拉低了企业整体的存货周转率。发行人单独核算了钢铁板块及其贸易板块的整体存货周转率为8.21次,处于行业良好水平。

 6、发行人的去产能规划

 根据张家港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9月12日发布《市政府关于印发张家港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发[2016]67号)文件指示,“十三五”期间,张家港全市压减产能355万吨,其中,2016年冶金工业园(锦丰镇)压减粗钢产能110万吨,2017-2020年,冶金工业园(锦丰镇)压减粗钢产能95万吨,南丰镇压减粗钢产能150万吨。

 发行人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张家港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已制定化解过剩产能的详细规划,将在2017-2020年间逐步淘汰2台450立方高炉,压减粗钢产能150万吨。

 发行人具体的压缩产能计划将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五)行业政策

 钢铁行业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的行业,同时也是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明显的行业。国家发改委2005年7月发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是我国第一部指导钢铁行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该政策指出,钢铁行业今后的发展重点是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具体目标是,提高钢铁工业整体技术水平,推进结构调整,改善产业布局,发展循环经济,降低物耗能耗,重视环境保护,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实现产业升级,把钢铁产业发展成在数量、质量、品种上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使钢铁行业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

 为有效缓解产能过剩矛盾,2009年9月26日,国务院签发了国发《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对钢铁等行业提出了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新兴产业有序发展,把有限的要素资源引导和配置到优化存量、培育新的增长点上来,大力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的指导意见,从而实现产业的良性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10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明确指出,2011年底前钢铁行业要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通知还要求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安全、环保、能耗、物耗、质量、土地等指标的约束作用,尽快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定和完善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和落后产能界定标准,提高准入门槛,鼓励发展低消耗、低污染的先进产能。

 2010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对钢铁企业在环境保护、能耗、生产规模等方面做了一系列规定,首次从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艺与装备、生产规模等方面进行指标管理。《条件》规定,钢铁企业须依法执行环评审批,未经环评审批的,须补办环评审批手续。企业须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配套完备的污染物排放检测和治理设施,安装自动监控系统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不具备规范条件的企业须按照规范条件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应逐步退出钢铁生产。对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有关部门不予核准或备案新的项目,不予配置新的矿山资源和土地,不予新发放产品生产许可证,不予提供信贷支持。

 2010年8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2010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工产业[2010]第111号)进行了公告,其中列入名单企业的落后产能在2010年9月底必须关停。其中涉及炼铁行业175家、铁合金企业143家。

 2010年9月6日,《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出台,作为兼并重组“重头戏”的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高能耗行业再次被点名。钢铁行业兼并重组将进一步加速。

 2011年7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2011年度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淘汰落后生产线(设备)及产能进行了公告。其中,淘汰落后产能炼铁3,122万吨、涉及96家企业,炼钢2,794万吨、涉及58家企业,焦炭1,975万吨、涉及87家企业,铁合金211万吨、涉及171家企业。

 2011年11月7日,工信部印发了《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了钢铁工业“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目标。《规划》要求在“十二五”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形成比较合理的生产力布局,资源保障程度显著提高,钢铁总量和品种质量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求,重点统计钢铁企业节能环保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企业具备较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初步实现钢铁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此外《规划》在品种质量、节能减排、产业布局、资源保障、技术创新、产业集中度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从加快产品升级、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强化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等九个方面明确了“十二五”时期钢铁工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任务。

 2013年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其中,对于包括钢铁行业在内的五个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十二五”期间的产能消减与产业布局结构调整提出了纲领性指导意见。该文件要求提前一年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即2014年底淘汰落后粗钢产能9,800万吨。截至2015年底,钢铁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总量约为1.29亿吨,计划淘汰落后产能占总产能过剩部分的46%左右。届时,钢铁行业总体产能利用率将回到85%的健康水平。

 2014年,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联合修编发布了《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7月,环保部、发改委等6部委联合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这是近年来最详细、最严格的环保考核方案。

 同时,根据2014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148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将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并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了相关企业名单。至此,工信部历时三年分三批公告了305家规范企业名单,促进了钢铁行业规范经营和产能过剩矛盾的化解。

 2015年3月20日,工信部公布《钢铁产业调整政策》(以下简称2015版政策)征求意见稿,其意在取代2005年《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定稿后将成为中国钢铁产业未来十年的规划蓝图。2015年3月,发改委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允许外资对国内钢铁企业的控股。2015版政策中提出,鼓励外资参与国内钢铁企业的兼并重组,这反映出未来我国市场逐步开放,中国钢铁产业链高度成熟,基础设施完善,良好的发展环境将吸引外资钢厂寻求差异化建厂,同时更有利于我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尤其开拓印度、越南等南亚及东南亚的新兴市场。

 2015年12月,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预计全年淘汰炼铁1,300万吨、炼钢1,700万吨。按照工信部将要发布的《钢铁工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未来经过三年努力压缩8,000万吨钢铁产能,经过兼并重组,钢铁企业数量控制在300家左右。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也预测,受到新环保法以及企业自身原因等影响,“十三五”期间我国民营企业钢产量将缩减9,000万吨左右。

 2016年2月1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着眼于推动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建立市场化调节产能的长效机制,促进钢铁行业结构优化、脱困升级、提质增效。

 2016年4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下发《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50号)坚持企业主体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发展先进与淘汰落后相结合、分类指导与综合施策相结合、积极推进与稳妥安置相结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环保、质量、安全等手段,主动压减过剩产能,持续淘汰落后产能,引导退出低效产能,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扩大有效投入,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在转型升级中实现经济稳定增长,促进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2016年10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58号)中明确要求2016年全面关停并拆除400.00立方米及以下的炼铁高炉(符合《铸造生铁用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铸造高炉除外),30.00吨及以下电炉(高合金钢电炉除外)等落后生产设备。全面取缔生产“地条钢”的中频炉、工频炉产能。规划还从化解产能、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智能制造、品种质量5个方面提出了引导性的调整升级目标。特别地,“十三五”期间,粗钢产能要从2015年11.30亿吨的基础上压减1.00-1.50亿吨,控制在10.00亿吨以内,产能利用率由2015年的70.00%提高到80.00%。

 (六)钢铁行业未来展望

 1、淘汰落后产能与减产

 “十一五”期间,钢铁行业已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2亿吨、炼钢产能7,224万吨。2012年钢价保持低位震荡下行态势,促使各家钢铁企业降低产量。但随着2012年9月起钢价的回升,钢铁产量的增速重新抬头,目前产能产量仍处于过度增长阶段,导致钢铁企业库存上升。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统计,至2013年末,钢铁企业库存为1,261.39万吨,同比增长20.40%。2013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旨在遏制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进一步加剧。根据意见,钢铁行业将在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基础上,在2015年底前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然而根据Wind资讯数据显示,2016年末,钢铁企业库存较2015年末进一步下降为1,276.26万吨,同比下降9.99%。

 2015年12月,按照工信部将要发布的《钢铁工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未来经过三年努力压缩8,000万吨钢铁产能,通过兼并重组,钢铁企业数量控制在300家左右。

 2、供需格局有望改善

 目前,我国总体上仍旧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现阶段重工业主导的工业化特征没有改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对钢铁的需求量依然会较大。我国钢铁工业需求持续增长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钢铁业仍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但也会出现阶段性、结构性的供过于求。

 从长期来看,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固定资产投资的稳定增长将为国内钢材需求的增长提供有力支撑,全球经济在金融危机后缓慢恢复增长也将拉动中国钢材的出口。随着钢材出口进一步恢复以及钢铁行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等工作的逐步开展,国内市场的供需矛盾将有所缓解。进入2014年,铁路投资、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将为钢材提供一定的需求空间,不过行业仍将面临产能严重过剩问题,环境治理和淘汰过剩产能政策的实施力度将不断加大,银行限贷也将增加钢铁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行业产销增速或将进一步放缓。2016年,全国生产生铁70,074.00万吨,同比上升1.35%,生产粗钢80,836.57万吨,同比增长0.57%,生产钢材113,801.24,同比增长1.29%。(数据来源:Wind咨询)

 从下游关联产业的角度来看,作为建筑用钢材的需求大户,钢铁行业的效益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紧密相关。短期内建筑用钢材的需求仍会受到房地产政策的负面影响,建筑用钢材的需求恢复增长还需等待政策信号的释放。机械行业的工业销售产值出现整体下滑的态势,重点产品和出口增速同时也出现下滑,机械行业的整体发展速度减缓,这对于钢铁行业的产品需求增长较为不利。随着汽车、船舶等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逐步推进,下游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将提高其对钢铁产品的有效需求,后期家电、交通等行业的原材料需求有望增加,从而拉动钢铁行业的增长。

 3、钢铁出口预测

 2013年以来,全球经济保持了温和复苏的态势,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我国重点出口目的地东南亚国家经济增长较快,有利于我国向这些国家的快速出口。2013年一季度粗钢净出口增速为28%,高于上年同期。从汇率变动看,2013年2月以来美元持续保持强势,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单边下滑,有利于我国钢材出口。从出口政策来看,由于中国的钢铁出口以中低端产品为主,而近年来与国外贸易摩擦的发生,今后主要由大型钢厂生产、包含部分高端产品在内的板材产能增加的态势将更加明显。

 进入2014年,国内钢市供求矛盾将继续刺激我国钢企采取降低价格的方式进行出口市场搏杀,但整体外需疲弱态势难以扭转、全球钢铁产能加速扩张、竞争日趋激烈、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等因素将制约中国钢材出口。2014年第四季度累计出口钢材9,378.20万吨,同比增长约50.50% 。

 2015年,出口钢材11,240万吨,同比增长19.9%;进口钢材1,278万吨,同比下降11.4%。全年净出口钢材折合粗钢10,338万吨。我国钢材出口增长一方面是由于国际市场钢材需求拉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钢铁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在不断增强。但需要注意的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针对我钢铁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案件增多,出口环境不断变化,出口难度不断增大。

 2016年,出口钢材10,849万吨,同比下降3.48%,进口钢材1,321万吨,同比增长3.36%。我国钢材出口下降,进口增加一方面反应了2016年国内房地产市场、汽车市场等钢铁行业下游行业的回暖,有效带动了国内钢铁的整体需求,同时,国内钢材价格的回升,也减少了钢材的出口量。

 但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政策的推进,未来我国钢材的出口量有望得到提升。

 4、产业整合及产能转移为行业大趋势

 我国钢铁行业经过近十几年的飞速发展,从产品总量及质量上都取得了飞速发展,满足了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需要。另一方面,近年来钢铁行业陷入了发展速度减缓、行业盈利大幅下滑的困境。真实的行业现状表明,我国钢铁行业已经到发展的瓶颈期,到了转换发展思路的关键时刻。结合美日等工业国钢铁工业的发展经验,产业整合及产能转移将成为我国钢铁行业突破瓶颈的必然选择。

 钢铁工业的重组,正从量变走向质变,在政策、市场和企业的共同作用下有望成为燎原之势。行业整合对钢铁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能提升行业对上下游议价能力、限制产能,二有利于优质企业发挥优势,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三能给行业带来规模优势。2000年以来,针对国内钢铁行业的过快扩张造成的结构不均衡、产能落后等问题,国家发布了一系列调控政策,积极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并进行行业整合。

 中国政府“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提出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拉动钢需。总体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交通道路投资建设:中国正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一道,积极规划六大经济走廊,共同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如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孟中印缅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等,在六大经济走廊规划中,建设高速铁路网,特别是泛欧铁路网成为优先建设目标。据估计,每亿元铁路基本建设投资大约能够拉动钢材需求0.33万吨,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涉及高铁2.6万公里,需要消耗约8,580万吨钢材。2、能源生产及输送通道投资建设: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生产及输送通道,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另一重要领域,包括连接东北地区、环渤海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地区、蒙古共和国部分地区的天然气供应网络建设;把曹妃甸建设成连接中俄、中亚和海上液化天然气进口与环渤海、东北亚消费市场的天然气交易中心港;推进中蒙、中俄电网互联建设,进行由蒙古国向中国天津、山东的特高压送电建设;进行将俄罗斯远东、西伯利亚电能送到中国的特高压建设;进行中亚、西亚向中国远距离输电线路建设等多个方面。3、相关产业投资建设:围绕上述经济走廊的多方面通道建设,还要相应配套的如能源、矿山、农作物生产,加工制造、物流运输、房地产建设等,由此产生乘数效应和带动效应,推动这一地区数十个产业的发展,形成强大的制造加工能力。根据相关研究,基础设施投资乘数效应,每投1美元基础设施投资就能拉动3-4美元其他产业投资的需求。

 未来钢铁企业除了积极化解产能矛盾,调整产品结构,还需要积极引导行业下游,进一步扩大行业下游的需求空间,导致行业需求再上新台阶。

 (七)发行人竞争优势

 1、区位优势

 一是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公司位于江苏长江下游黄金水道之南岸,为经济实力雄厚的苏、锡、常三个经济发达城市所怀抱,距上海100公里,离苏州、无锡、常州80公里左右。货源腹地广大,交通条件良好,陆地、水路运输均十分便利。

 二是江河岸线充分利用。公司毗邻长江,枕靠六干河、七干河、泗兴港支港等河道,为拓展水路运输,降低物流成本,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目前,公司利用长江岸线4,480米及腹地,投资25亿元建设了东沙物流园区,有永泰、宏泰、盛泰三座万吨级以上码头,共有7个泊位,年吞吐能力达3,000万吨,可满足20万吨级左右船舶减载停靠。依托六干河、七干河、泗兴港支港8.8公里内河航道建设了南港冶金物流中心,累计有码头吊33座,卸船机5台,年货物吞吐能力达1,500万吨,主要以装卸钢材等冶金制品为主,提供冶金原材料、产成品储存运输服务。

 2、机制优势

 一是建立了现代企业产权制度。1994年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组建成立,企业完成了工厂制向公司制的转变。1998年,又组建成立了江苏联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效理顺了资产所有权关系,企业由村办集体所有制企业转变为民营企业。进入新世纪,企业通过新建、资产兼并、股权运作或相关协议等方式,逐步由单一经营方式向多种经营方式转变。目前,公司旗下有58家子公司,企业真正实现了由公司化向集团化的转变。

 二是建立了现代企业组织制度。探索形成了“二三五”组织工作法,提高组织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实效性。第一个“三五”即三套领导班子、五个基层组织。三套领导班子是董事会班子、总经理班子、党总支班子。这三套班子是企业的领导核心。五个基层组织是管理委员会、党支部、工会、团委、妇联,主要功能和作用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第二个“三五”即三支队伍、五项制度。三支队伍包括管理干部队伍、工程师队伍、技师队伍。这三支队伍是企业的中坚力量。五项制度包括定岗定编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职称评定制度、公开竞聘制度、奖惩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全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公司人员负担轻,人均产钢量和吨钢人工成本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增强了公司成本优势。

 三是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企业现在有人事行政、生产管理、财务管理等8类148项制度和行为规范,基本做到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相继通过了质量、测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从2009年起全面启动四项体系整合工作,并引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升了标准化管理水平,构建完善了生产、供应、成本、设备、OA办公等信息化系统,在数据流、资金流、信息流“三流合一”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有效提升了信息化管理水平,被评为江苏省两化融合生产过程智能化示范企业。

 3、品牌、知名度优势

 公司以钢铁为主业,钢材广泛应用于京沪高铁、宁杭城际铁路、青奥会体育公园、上海中心大厦、上海世博会中国馆、杭州之江路隧道工程、江苏田湾核电站、浙江秦山核电站等100多个国家及省市重点工程。2015年,公司位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81位。

 公司生产的螺纹钢在江苏省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联峰”牌建筑用材先后获得“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等称号,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尤其是HRB400钢筋和HRB500钢筋在长三角地区市场占有率超过50%,市场占有率较高,区域竞争优势明显。

 多年来,永钢集团由于在经济发展、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先后获得了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模范职工之家”、“钢铁工业先进集体”、“社会责任优秀企业”,江苏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生产过程智能化示范企业”、“节能先进企业”、“ 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开放型经济先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苏州市“市长质量奖”等荣誉。产品先后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冶金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江苏省质量奖”等荣誉。

 公司名誉董事长吴栋材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被评为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还获得了“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江苏省劳动模范”等荣誉。董事长、总经理吴耀芳获得了“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乡镇企业家”,江苏省“苏商创变者”、“十大杰出青年”“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等荣誉。

 4、技术创新优势

 科技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上世纪90年代,公司开创了国内轧钢“一火成材”的先河,自主进行的“530车间改造项目”获得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近年来,为了加快转型升级,公司相继建立了国家级实验室、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下属单位张家港联峰钢铁研究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恒创软件有限公司通过省经信委的“软件企业认证”。

 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承担过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江苏省科技支撑计划、江苏省信息化示范工程、江苏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等省级以上科技项目,完成了5项体系认证,累计实施技术创新项目200余项。先后参与完成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优质碳素钢热轧盘条》等8个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目前正积极参与《盘条尺寸偏差国际标准项目》、《冷镦和冷挤压用钢》等10余个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截至2016年末,累计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83件,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32件,获得了45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五年来,公司累计投入研发经费59亿元,成功开发了400MPa级、500MPa级、600MPa级普通钢筋、抗震钢筋全系列产品,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其中,“600MPa级细晶高强钢筋”、“500MPa级四面肋细晶高强钢筋”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高强钢筋系列产品国内第一批通过了中冶冶金产品认证。与钢铁研究总院联合开发的“高铁轨道板用高品质500MPa级细晶粒钢筋及生产技术研发”成功入选江苏省工业支撑计划。参与开发的“高性能细晶粒钢筋规模化生产及应用关键技术”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5、节能环保优势

 近年来,公司以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指引,以打造“花园式工厂”为目标,始终把节能环保作为企业的中心工作之一。

 节能方面。坚持淘汰落后,近两年先后关停了装备较差的6个烧结车间和2条半连轧生产线,以及能耗较高的风机、水泵、变压器等装机容量近万千瓦的设备,吨钢综合能耗逐年降低。加强循环利用,形成了气体回收利用、水循环利用和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3个回收系统。通过煤气发电、蒸汽拖动等项目,气体回收利用形成的自发电比例提升至45.4%。通过50余套水处理系统及雨污分流系统,水重复利用率接近99%。通过钢渣处理、烧结脱硫灰、高炉灰收锌等资源化处理项目,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危废回收率均为100%。此外,公司还利用低温余热为永联村种植、养殖业提供热源,实现了工业与农业的循环。加强能源管理,投资8000万元建设了能源管理中心,对能源进行集中管控。

 环保方面。不断加大环保投入。近5年累计投入45亿元,建设了高炉、转炉干法与半干法除尘,防尘抑风墙等200多项环保项目,实现了清洁生产。积极应用先进技术。2015年4月底投产的第二座450平方米烧结项目,采用了先进的活性焦烟气净化技术,不仅符合当前的环保要求,也顺应了烧结烟气净化的未来发展趋势。严格加强考核管理。成立了“铁腕治污领导小组”,构建了环保管理网络;在厂区安装了13个高清视频监控,设专人进行环保督查,对事故责任人在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此外,公司还成立了绿化委员会,近几年投资近亿元,对厂区绿化进行总体规划、设计与改造,并将厂区周围500米内的土地全部建成苗木基地和经济园林,赢得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节能环保工作成效显著,先后获得了“江苏省节能先进企业”,“苏州市能效之星四星级企业”、“节能工作先进企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等荣誉。永联村也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生态村、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15年5月,国家节能中心选择公司承办钢铁工业绿色转型国际研讨会,也是对公司环保工作的肯定。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及一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十、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一)资产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的营运资产和配套设施,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均由发行人拥有,资产产权清晰,管理有序。

 (二)业务经营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自主做出战略规划、对外投资等经营决策。

 (三)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在生产经营、财务、人事等方面均设立有自己的独立机构,与实际控制人完全独立,具有明确的职权范围。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完整,经过多年的运营运作正常有序。

 (四)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设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职能部门。

 (五)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执行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发行人在银行开设独立于出资人的账户,独立依法纳税。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情况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南丰镇永联村民委员会通过南丰镇永联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永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永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66.2%的股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南丰镇永联村民委员会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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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行人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股东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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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公司控股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具体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权益投资情况”之“(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概况”。

 5、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

 公司合营和联营为公司关联方,具体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权益投资情况” 之“(二)发行人合营及联营公司概况”

 6、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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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企业

 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方。具体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8、其他关联方

 截至2017年6月30日,除上述关联方外,其他与本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如下所示:

 发行人其他关联方企业情况

 ■

 (二)关联交易情况

 由于发行人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已做合并抵消,下文关联交易中不包括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合并口径对外发生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情况

 2014-2016年末,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金额分别为2.41亿元、10.76亿元和12.88亿元。

 2014-2016年度发行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交易表

 单位:万元、%

 ■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2014-2016年末,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金额分别为0.17亿元、2.90亿元和8.24亿元。

 2014-2016年末发行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交易表

 单位:万元、%

 ■

 3、其他关联交易

 ■

 4、关联方股权转让情况

 根据发行人孙公司江苏联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苏州永联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永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江苏沙洲风情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计500.00万元转让给关联方苏州永联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永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14年7月31日。

 2015年3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发行人孙公司江苏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以500万元受让发行人联营公司张家港东沙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张家港市永成船务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由于张家港东沙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尚未出资,江苏宏泰物流有限公司无需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后续由江苏宏泰物流有限公司补足出资款。

 2015年3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发行人孙公司江苏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以3,000万元受让发行人联营公司张家港东沙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张家港市永丰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由于张家港东沙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尚未出资,江苏宏泰物流有限公司无需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后续由江苏宏泰物流有限公司补足出资款。

 2015年3月,发行人及孙公司江苏联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苏云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江苏联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人民币40,000.00万元转让给江苏云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交易已于2015年9月28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三)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与定价机制

 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各关联方,具备面向市场的独立运营能力。公司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对关联交易中做出了严格规定,包括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内容,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允、合理,从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资金占用、关联担保情况

 (一)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的情况。

 (二)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2016年末关联方担保情况

 单位:元

 ■

 资料来源:公司提供

 注:1、张家港市永成船务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永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南港冶金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张家港市盛泰港务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顺电镀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宏顺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张家港市联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州永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南丰四方物流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恒泰港务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永丰码头有限公司、张家港宏泰码头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永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江苏宏泰物流有限公司、江苏恒创软件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永南加油站、江苏联峰物流有限公司、张家港联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张家港联峰钢铁研究所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宏泰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市联泰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市联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永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永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慧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发行人母子公司之间关联担保已做合并抵消。

 十三、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一)信息披露制度安排

 1、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在本次债券发行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网站披露如下发行文件:

 (1)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3)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

 (4)其他需要披露的文件。

 2、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本公司将按以下要求持续披露信息:

 (1)每年4月30日以前,披露上一年度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2)每年8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中期报告。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本公司的定期报告将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并且着重对以下内容进行披露:

 (1)发行人已做出承诺的履行情况;

 (2)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重大事项提示的补充更新提示;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已使用金额,履行程序,用途、剩余金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等。

 3、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当经营业绩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本公司会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并补充披露最近一期的季度财务报告,重大不利变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内容:

 (1)发行人相关指标不符合《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中综合指标的要求;

 (2)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出现大幅下滑;

 (3)其他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有不利影响的重大变化。

 本公司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当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债券投资者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时,需在2个工作日内公开披露临时报告,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发行人未按承诺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14)出现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重大事项提示的重大不利事项;

 (15)出现未按募集说明书规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16)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在其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做出调整。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安排

 公司财务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陈富斌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工业园

 电话:0512-58906924

 传真:0512-58612440

 邮箱:chenfubin1965@163.com

 

 第四节公司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使用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多家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已获得各家银行的各类授信额度合计1,619,808.00万元人民币,已使用授信额度1,315,625.41万元,尚未使用的各类授信额度总额为304,182.59万元人民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资料来源:公司提供

 (二)债务违约记录及业务往来信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均无逾期借款。发行人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不存在严重违约现象。

 (三)报告期内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应付债券余额10亿元,为发行人子公司联峰实业发行的10亿元企业债,债券简称“15联峰债”,发行时间为2015年4月7日,发行期限6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发行票面利率8.4%。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15联峰债”本息兑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除“15联峰债”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未发行其他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或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15联峰债”募集资金10亿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账户资金余额0.1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中5亿元用于苏州港张家港港区东沙作业区盛泰通用码头项目,4.74亿元用于张家港市南港冶金物流中心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表述一致。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净资产为112.66亿元,发行人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12亿元,本次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合并口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22亿元,占2017年6月末净资产(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19.53%,未超过当期末净资产的40%。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能力财务指标

 下述财务指标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合并报表口径。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到期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其中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2014-2016年的财务报告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7]0937号)。未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发行人的财务数据均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未经审计的2017年1-6月份的财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发行人的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同时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2016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一)2016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发行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

 2、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发行人2014年合并范围变化

 ■

 发行人2015年合并范围变化

 ■

 发行人2016年合并范围变化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2014年-2016年末、2017年6月末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2016年度、2017年1-6月份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2014-2016年末、2017年6月末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2016年度、2017年1-6月份的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母公司利润表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三、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的说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内未发生过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的行为。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根据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进行讨论与分析。为完整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管理层将基于合并口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与讨论。

 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4.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应付融资租赁款+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6.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7.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8.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9.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10.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11.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12.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总资产

 13.2013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以及总资产报酬率以2013年期末数据为依据, 2014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以及总资产报酬率以当年(期初+期末)/2的数值为依据。

 第六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发行人董事会作出关于发行本次债券的决议,并经报请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120,000万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公司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根据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本次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具体如下:

 ■

 根据银监会2010年发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经测算,发行人所需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小于0,因此发行人拟将全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置换存量,调整债务期限结构,对应债务明细如下:

 ■

 由于发行人所需偿还的金融机构借款随着经营环境的变化处于变化之中,且发行时点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发行人拟偿还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在实际运用中可能出现适当的调整,但公司将严格按照以上方向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依据《证券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符合相应要求。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净资产为112.66亿元,发行人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12亿元,本次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合并口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22亿元,占2017年6月末净资产(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19.53%,未超过当期末净资产的40%,符合相应要求。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公司经营业绩良好,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8,885.06万元。若按募集规模12亿元,票面利率7%测算,每年债券利息为0.84亿元,公司盈利足以覆盖本次债券发行的利息,并且预计不少于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1.5倍。

 4、根据银监会2010年发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测算,发行人流动性缺口较小,因此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额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置换存量有息负债,本次债券发行不会增加发行人有息负债总规模。

 5、截止2016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达156.75亿元,本次债券募集资金12亿元,仅占目前已有有息负债的7.66%,占比较小。

 6、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总资产为388.89亿元,净资产为112.66亿元,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11.71亿元、237.75亿元、215.21亿元和168.93亿元,总体收入规模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61亿元、39.37亿元、21.37亿元和9.69亿元,长期保持较高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水平。同时,发行人本次债券由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量化偿债资金来源和偿债安排,配合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行人认为本次债券违约风险较低。

 四、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一)降低公司短期偿债压力

 公司拟将全部募集资金用于调整债务结构,流动负债占比下降,非流动负债占比上升,公司债务结构获得优化,短期偿债压力减小。

 (二)获得成本较低的中长期资金,拓宽发行人融资渠道

 发行人正处于发展转型期,资金需求量较大,近年来,公司不断尝试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公司将以发行本次公司债券为契机,募集较低成本中长期资金,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展直接债务融资渠道。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可以锁定发行人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未来利率水平变动带来的财务风险,降低发行人综合资金成本。

 (三)满足公司短期现金需求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全额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为138.03亿元,短期需要偿还的借款数额较大,本次债券的发行可以有效缓解发行人偿还短期借款的压力。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债券发行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条件下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7年6月30日;

 2、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12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核准额度全部发行;

 3、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2亿元计入2017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分别计入流动资产和长期负债;

 基于上述假设二条件,本次债券发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六、募集资金监管机制及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南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以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收集。发行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中明确的用途使用债券募集资金,根据法律、法规、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向受托管理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募集资金用途相关承诺事项

 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及募集资金使用出具了《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书》,作出如下承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不转借他人使用,不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

 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及募集资金使用出具了《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的承诺书》,做出如下承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用于调整债务结构,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人2014-2016年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017年1-6月财务报告;

 2、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资信评级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区或下列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1、发行人: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富斌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工业园

 联系电话:0512-58906924

 传真:0512-58612440

 邮编:215628

 2、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峰、叶泽华、方吉涛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联系电话:0512-62938678

 传真:0512-62938665

 邮编:215021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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