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股权”)函告,获悉中原股权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
中原股权为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截至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25,273,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6%。中原股权累计质押股份107,354,200股, 占中原股权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5.70%,占公司总股本的8.54%。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