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高献国先生办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高献国先生近日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1,134,615股、1,890,000股(分别占本公司总股本4.38%、0.7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069号公告)股份解除质押,上述解除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成。
二、股份再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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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高献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4,477,1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62%,高献国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6,157,5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6.0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35%。
三、除本次质押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高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为7,642,5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0%,高峰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854,6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9.6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高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为3,988,5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7%,高强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42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5.7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高远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为5,105,8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1%,高远夏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5,1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8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为74,65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35%,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8,736,565股,占其持股总数51.8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2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22,304,4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08%,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70,268,665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7.4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62%。
四、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高献国先生本次股份质押所获得资金主要用于个人投资,高献国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高献国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引起实际控制人对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的转移,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