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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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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股票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17-096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29日、10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报告》,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文汇报》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编号:临2016-045)。

 2017年11月2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270天,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票面利率为5.80%。本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公告。

 本期融资券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于归还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融资券的发行根据公司于2017年3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SCP 84号)实施。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自2017年3月15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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