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委托人”)于 2016 年 10月17日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陕西信托”、“受托人”)签订了资金信托合同,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参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持盈6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具体内容详见 2016年10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4)。
近日,南京钛白收到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国投·持盈6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124,260,171.55元。
除上述已收回资金外,由于信托计划投资的部分股票尚处于停牌状态,该部分资金暂未收回。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信托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后续相关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