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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公司董事徐郡饶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部分所持公司股份。
2017年11月2日,公司收到徐郡饶女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完成数量已过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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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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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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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徐郡饶女士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2、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徐郡饶女士《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