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公司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11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科融环境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要求就7446万欠款“得而复失”进行说明
欧阳春香

 11月2日,深交所创业板给科融环境发关注函,要求公司及控股股东就新疆君创所欠款项“得而复失”一事作出说明。

 此前,中国证券报就此事刊发了《控股股东“瞒天过海”侵占资金科融环境7446万元“得而复失”》的报道。

 2016年6月,公司将所持新疆君创100%的股权出售给天津丰利,天津丰利为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的控股股东。出售时,新疆君创尚欠公司6986万元,并承诺于2016年底偿还该笔资金,后一再延期。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自愿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并于2017年8月偿还了上述欠款。而10月31日公司公告,由于媒体出现多篇关于公司的负面报道,资金出借方于9月20日单方收回了该笔借款,徐州丰利并未实际偿还新疆君创所欠款项。

 但中国证券报在此前报道中指出,9月20日,该笔资金从科融环境的账户上原封不动地转回到徐州丰利的账户。徐州丰利这一侵吞科融环境资金的行为涉嫌严重违规。

 关注函提出,请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补充提供借款协议,并说明在借款协议中增加约定条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将约定条款事项告知上市公司,约定条款是否影响其严格履行为公司关联方偿还占用资金的承诺。

 同时,关注函要求,公司自查说明8月31日资金转入上市公司账户的情况,补充提供9月20日该笔资金转出的银行凭证,请徐州丰利明确说明并承诺按照年化利率7.50%偿付上述资金本息的期限。

 关注函特别提醒,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欧阳春香)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