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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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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7-112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2017年10月30日下午14时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张在强先生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也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理出席。

 4、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国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赵微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张在强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故本届董事会提名赵微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赵微女士担任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赵微女士的个人履历和工作经历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赵微女士符合有关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同意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微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8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赵微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赵微女士简历

 赵微,女,1977年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0年-2003年任通化卫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3年-2008年任通化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助理,2011年6月至2013年9月任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至今任通化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会计师。

 截至目前,赵微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7-111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0 月 27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在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张在强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其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担任的职务。张在强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辞职后,张在强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在强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已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张在强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张在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7-113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赵微,作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赵微

 2017年10月30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写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7-114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赵微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7-115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增加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2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7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109)。

 2017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赵微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晋商”)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以书面形式提议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上述提案后审核认为,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北京晋商持有本公司股份444,293,5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7%,该项临时议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临时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临时议案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现将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2日至2017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7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金马路999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全球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提名赵微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一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7日、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时间:2017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6、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金马路999号

 联系人:贾伟林 刘红光

 联系电话:0435-3910232

 传 真:0435-3910232

 邮 编:134003

 8、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766”,投票简称为“金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不设置总议案。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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