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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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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纯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德邦纯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德邦纯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德邦纯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德邦纯债9个月定开债

 基金代码:A类:002499;C类:00250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3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的;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自2017年10月19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若截止本开放期最后一日(即2017年10月31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本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仅在特定的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9月27日发布的《德邦纯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以及于2017年10月18日发布的《德邦纯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31日,因此若本基金合同发生终止情形,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2、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21-7788(免长途话费)

 4、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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