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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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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17-99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乔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素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变更事宜

 2017年8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变更名称、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称由“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IANGSU YOULI INVESTMENT HOLDING CO.,LTD)”变更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IANGSU HAGONG INTELLIGENT ROBOT CO.,LTD)”,公司证券简称由“友利控股”变更为“哈工智能”。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自2017年8月24日起启用新的公司全称“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哈工智能”,公司证券代码“000584“保持不变。

 2、控股子公司四川蜀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四川信利汇数码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蜀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都实业”)拟转让四川信利汇数码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17年4月8日与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根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支付安排,受让方成都拓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兴商业“)应于《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签订后180日内(即2017年10月5日前)支付股权转让尾款,截至目前,蜀都实业尚未收到该笔款项,对此,蜀都实业向拓兴商业发出了《工作联系函》,并正与其积极沟通推进款项支付事宜。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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