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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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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悉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

 2017 年9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7年10月10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2017年9月15日、2017年10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回购实施期限:2017年10月11日至2018年4月10日。截至2017年10月30日,公司尚未开展回购股份。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三季度精准扶贫概要

 子公司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共同发起“启聪助听公益项目”,继续为重度、极重度经济困难听障人群提供服务。

 2、上市公司三季度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

 3、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公司后续将继续关注精准扶贫工作,子公司上海力声特与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共同发起的启聪助听康复基地,随着全国首站启聪助听康复基地的设立,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人工耳蜗知识、听力知识,建设更多启聪助听康复基地,帮助更多的重度、极重度听障患者重建听力,顺利融入社会。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7-100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半年度报告有关环保问题补充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根据监管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地药业”)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现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五、社会责任情况”之“2、重大环保情况”中的重大环保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补充前: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不适用

 补充后: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

 1、重大环保情况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水污染防治方面:天地药业有配套的高浓度废水处理设施和综合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与苏家污水处理厂协议的排放浓度后,进入到苏家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后达标排放。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天地药业采用清洁生产,全部使用无污染的燃气锅炉;对于车间的工艺废气,全部收集后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粉尘污染防治方面:提取车间采用袋式除尘装置,保证达标排放。

 固废:与有处理资质的公司签订协议,由有处理资质的公司无害处理。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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