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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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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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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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70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告知函回复及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更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玲珑轮胎”)于2017年9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53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于2017年9月25日对《反馈意见》的回复情况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反馈意见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
公司于近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并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和修订。现将对《告知函》的回复及《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及《公司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公司及保荐机构将按照要求及时将上述回复及相关材料报送证监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尚需获得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74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0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波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7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73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上午10:00至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锋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7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拟设子公司注册资本和持股比例的议案》
公司拟与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在山东省烟台市范围内选址考察成立的玲珑轮胎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智能装备子公司”),注册资本原暂定为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60%,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2月23日进行公告,截至目前该公司尚未成立。现公司拟变更智能装备子公司注册名称为山东巨匠轮胎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9,750万元,持股比例为65%,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出资5,250万元,持股比例35%,其他合作条件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7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要求,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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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17年第三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价格较今年第二季度总体下降3.32%左右。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17年第三季度公司的天然橡胶采购价格较第二季度平均下降约14.87%;合成胶采购价格较第二季度平均下降约25.89%;炭黑及钢丝帘线第三季度采购价格下降幅度较小,分别较第二季度下降约5.08%、6.78%,帘子布第三季度采购价格较第二季度平均下降约12.38%。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1966 公司简称:玲珑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