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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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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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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批复的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10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5号),具体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759,300股优先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优先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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