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7-05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储民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奕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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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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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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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7,877.34万元,减少人民币4,810.56万元,降幅37.91%,主要原因系嘉兴二期厂房建设及备货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45,180.31万元,增加人民币30,152.28万元,增幅200.64%,主要原因系票据贴现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1,179.54万元,减少人民币636.12万元,降幅35.03%,主要原因系收回土地履约保证金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0.00万元,减少人民币216.46万元,降幅100.00%,主要原因系留抵增值税减少所致。
5、在建工程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20,361.48万元,增加人民币9,362.84万元,增幅85.13%,主要原因系嘉兴二期工程建设投入所致。
6、短期借款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98,085.66万元,增加44,401.76万元,增幅82.71%,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信用贷款增加。
7、应付票据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0.00万元,减少人民币5,329.00万元,降幅100.00%,主要原因系货款结算所致。
8、应付利息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71.30万元,减少人民币492.19万元,降幅为87.35%,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利息增加所致。
9、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1,468.64万元,减少人民币877.82万元,降幅为37.41%,主要原因系往来款归还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0.00万元,减少人民币8,352.80万元,降幅为100.00%,主要原因系归还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所致。
11、长期借款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0.00万元,减少人民币18,042.24万元,降幅为100.00%,主要原因系主要原因系归还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所致。
12、长期应付款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115.55万元,减少人民币292.72万元,降幅为71.70%,主要原因系质保金结算所致。
13、递延收益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3,186.20万元,增加人民币955.29万元,增幅为42.82%,主要原因系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14、其他综合收益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3,262.17万元,减少人民币2,305.17万元,降幅41.41%,主要原因系本期外币报表折算减少所致。
1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人民币1,143.08万元,降幅106.24%,主要原因系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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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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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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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文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7-050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10月30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有足够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000万元人民币,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期限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周文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数量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数量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7-05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17年7月1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依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为顺利推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数量
1、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5,724,606股。如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发行数量上限、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2、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49,978股。如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发行数量上限、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二)发行对象
1、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国禹资管、丁劲松和池驰共3名特定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根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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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上限计算,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发行对象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的数字调整(即尾数直接忽略)
2、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池驰1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池驰以现金方式认购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根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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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上限计算,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发行对象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的数字调整(即尾数直接忽略)
二、募集资金数量
(一)调整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7,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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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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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