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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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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68 公司简称:尖峰集团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蒋晓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兰小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德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2月28日,本公司九届10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尖峰药业拟以增资和股权转让的方式分四期对北慧生物进行投资,若增资和股权转让全部完成,尖峰药业将持有北慧生物7500万股(占50.68%的股权,股权比例的计算未考虑引入其他投资者的情况)。上述事项详见2017年3月1日本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7-003《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截止报告期末,尖峰药业已完成了对北慧生物的第一期增资,北慧生物完成了股权登记变更,注册资本增加到10000万元,尖峰药业占20%。

 2.2017年4月15日,本公司九届11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尖峰国贸新建仓库(电商物流园)项目的议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尖峰国贸投资7500万元新建仓库(电商物流园)。2017年6月6日,本公司九届13次董事会批准了《关于尖峰国贸仓库出租的议案》,同意尖峰国贸将该新建仓库(电商物流园)的仓库、堆场、停车场等物业出租给上海安能聚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述事项详见2017年4月18日、2017年6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7-006《九届11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临2017-013《九届13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还在工程建设中,累计投入资金658.76万元。

 3.2017年8月3日,本公司九届14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山亚南方股权重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了“压减层级”,同意将浙江金华南方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尖峰”)持有的有杭州山亚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亚南方”)100%股权转让给南方尖峰两个股东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水泥”)与金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南方”),尖峰水泥与金华南方按所占南方尖峰的股权比例受让山亚南方的股权,其中:尖峰水泥拟出资62,099,765元受让山亚南方的35%股权;金华南方拟出资115,328,135元受让山亚南方的65%股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交易尚未完成。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17-034

 债券简称:13尖峰01 债券代码:122227

 债券简称:13尖峰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16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17年10月19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的方式发出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2017年10月30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9票。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了《2017年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与表决,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为2014年11月12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任期为三年,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一大股东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推荐蒋晓萌先生、虞建红先生、刘波先生、张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本届董事会推荐:杜自弘先生、黄速建先生、史习民先生、黄从运先生、孙宏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其中史习民先生、黄从运先生、孙宏斌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以上9名人员将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次股东大会将提供网络投票,不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每位董事候选人将以单项提案方式提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前,现任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会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同时认为上述决议的形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审议与表决,董事会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与表决,董事会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发布通知,于2017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37)。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蒋晓萌先生:1964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工程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80年12月参加工作,先后任金华市水泥厂车间主任,本公司企管部经理,浙江尖峰通信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金华南方尖峰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建材工业协会会长、浙江省商会副会长、浙江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金华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金华市总商会会长、金华市企业家协会会长。

 2、杜自弘先生:1939年12月出生,高级经济师,1957年12月参加工作,1983年起任金华市水泥厂厂长,后历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会长。

 3、虞建红先生:1966年10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工程师、EMBA,1987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任金华市水泥厂机修车间副主任,技术科科长,金松水泥厂副厂长、厂长,尖峰集团金华金马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兼任:浙江省水泥协会副会长。

 4、黄速建先生:1955年11月出生,经济学博士、研究员,1988年2月至2016年4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工作,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会长。兼任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5、刘波先生:1974年11月出生,本科,讲师,1997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金华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学生处副处长、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副校长,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金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张国平先生:1976年6月出生,本科,经济师,1999年3月参加工作,金华市公交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安运处副处长、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副主任、安运处处长,金华市城乡公交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金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经理,金华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金华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7、史习民先生:1960年6月出生,管理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黄从运先生:1963年3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硅酸盐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国家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水泥助磨剂协会专家技术委员会副主任。现担任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评审专家,湖北、山东和重庆等省市的各类基金评审专家。担任《水泥助磨剂和混凝土外加剂》、《水泥装备技术》和《水泥助剂》等杂志顾问。民建湖北省委委员,民建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主委。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9、孙宏斌先生:1966年12月出生,理学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先后在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德国亚琛工业大学和美国佛罗里达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美国加州Metabolex公司从事新药研究工作。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药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新药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江苏省代谢性疾病药物重点实验室主任、“天然药物活性组分与药效”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中国药学会药物化学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药学会药物化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药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基金委医学部“十三五”发展战略研究“药物学”专家组副组长、国家技术发明奖会议评审专家、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等职。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17-035

 债券简称:13尖峰01 债券代码:122227

 债券简称:13尖峰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13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17年10月19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2017年10月30日,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5名,所有监事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数5票。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了公司《2017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2017三季度报告,认为:

 1、2017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7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审议与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任期为三年,本届监事会任期将满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一大股东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推荐陈天赐先生、吕瑞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届监事会推荐石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候选人,以上三名候选人将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不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每位监事候选人以单项提案提出。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将与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新一届监事会。

 经审议与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监事侯选人简历

 陈天赐先生,1962年11月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1985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本公司金华市水泥厂设备动力科副科长、金华市水泥厂三分厂技术科科长、公司技术开发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金华尖峰陶瓷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浙江尖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尖峰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业绩管理部经理。

 吕瑞美女士,1971年9月出生,本科,会计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省金属材料总公司会计,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及主管,金华禾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浙江中健会计事务所项目经理,现就职于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石富先生,1972年11月出生,本科,经济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浙江省水泥制品厂,本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办公室工作,现任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综合管理部经理、工会主席;本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36

 债券简称:13尖峰01 债券代码:122227

 债券简称:13尖峰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因公司目前涉及医药制造行业,现将公司2017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分行业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内分产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报告期内分地区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地区分布以公司所在地划分。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7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1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16日

 至2017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2017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代表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登记。

 2、预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5日。

 3、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306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人:朱坚卫、周恒斌

 联系电话:0579-82324699

 传真:0579-82324699

 邮编:321000

 2、本次大会现场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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