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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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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悉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正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国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注:经跟股东珠海由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核实,该股东已由“珠海由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更名为

 “珠海由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但截止2017年9月30日尚未至证券公司更新名称。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7年8月底按股东大会决议完成了对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58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15.61%。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悉承

 日期2017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ST万里 公告编号:2017-069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ST万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增补赵春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谭春艳女士因工作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拟增补赵春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简历:

 赵春林,男,48岁,工学学士,EMBA硕士。1999年至2004年在西南证券、大鹏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2004年11月至2017年6月在重庆科技风险投资公司从事风险投资工作,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

 董事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关于转让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能公司”)全部股权(公司持有德能公司3500万股,股权比例为23.33%,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江电源”),依据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德能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17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德能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19,317.54 万元,增值额为人民币5370.54万元,增值率为38.51%。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根据目标公司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0元/股,转让金额为4550万元。

 近年来,受行业增速放缓、行业政策冲击、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影响,公司经营资金趋紧,面临较大经营压力,盈利空间被逐步压缩,最近两年公司连续亏损,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将获得股权转让收益,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将产生一定正面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可实现收益约为1481万元(本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结果,具体收益金额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巨江电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持股比例为30%,公司董事长刘悉承先生在巨江电源任董事一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但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其他有权机构的审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关联董事刘悉承先生、张应文先生及敖志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ST万里关于转让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107-071)。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7年11月16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通知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ST万里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72)。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ST万里 公告编号:2017-070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龙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更换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曾君樊先生因工作原因已向公司监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职务。曾君樊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曾君樊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股东推荐,监事会提名金赵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简历:

 金赵亮,男,1972年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先后任重庆有价证券营业部证券分析员、平安证券重庆营业部证券分析师、广发证券重庆科园一路营业部部门经理、广发证券太原新建北路营业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重庆科园一路营业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投行西南部项目经理及重庆极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嘉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关于转让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能公司”)全部股权(公司持有德能公司3500万股,股权比例为23.33%,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江电源”),依据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德能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17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德能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19,317.54万元,增值额为人民币5370.54万元,增值率为38.51%。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根据目标公司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0元/股,转让金额为4550万元。

 近年来,受行业增速放缓、行业政策冲击、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影响,公司经营资金趋紧,面临较大经营压力,盈利空间被逐步压缩,最近两年公司连续亏损,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将获得股权转让收益,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将产生一定正面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可实现收益约为1481万元(本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结果,具体收益金额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巨江电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持股比例为30%,公司董事长刘悉承先生在巨江电源任董事一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但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其他有权机构的审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ST万里关于转让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47 证券简称:*ST万里 公告编号:2017-072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16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16日

 至2017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7 年 10 月 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材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转让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 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登记时间:2017 年11月 15日 17:00 前。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务联系电话:023-85532408 传真:023-85532408

 3、联系人:田翔宇、肖清香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ST万里 公告编号:2017-071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让标的及转让金额:公司以1.30元/股的价格将持有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能公司”)全部股份(公司持有德能公司3500万股,股权比例为23.33%)转让给公司关联方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江电源”),转让金额455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股权转让事项概述

 1、德能公司主要从事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理。截至公告日,德能公司总股本为150,000,000股,其中,公司持有35,000,000股,持股比例为23.33%,为德能公司第一大股东。

 2、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8月31日,经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德能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19,317.54 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1.30元/股,转让金额为4550万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德能公司股权。

 3、巨江电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参股的公司,持股比例为30%,公司董事长刘悉承先生在巨江电源任董事一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17 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悉承先生、张应文先生及敖志先生在审议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4、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其他有权机构的审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将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07日

 法定代表人:王栋

 注册资本:25,687.5122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

 经营范围:UPS电源、EPS应急电源的研发、制造和销售;铅酸蓄电池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不含开口式铅酸蓄电池等国家限制类、禁止类蓄电池的生产);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出资77,062,537元,占比30%;杭州三齐汇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79,812,585.47元,占比7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巨江电源总资产为人民币764,789,648.84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87,678,925.71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24,235,795.57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3,260,589.70元。

 关联关系:巨江电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且公司董事长刘悉承先生在巨江电源任董事一职。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4年03月10日

 法定代表人:蒋仁海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双桥经开区邮亭工业园区(红林村4、7组)

 经营范围:回收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再生铅;精铅;合金铅;硫酸;硫酸钠;混合塑料;生产及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行政许可的,在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2、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8月31日,德能公司资产总额201,465,055.65元,负债总额61,995,105.15元,净资产139,469,950.50元, 2017年1月至8月净利润3,950,778.53 元。

 3、标的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1)本次股权转让前,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

 (2)本次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

 4、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与德能公司签署了《借款合同》,公司向德能公司提供借款1000万元,以其股东罗钦德先生持有德能公司1333万股股权作为质押,期限一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连续两年为其续借了上述借款1000万元,并继续以其股东罗钦德先生持有德能公司股权1333万股作为质押。目前,上述借款尚未归还。德能公司书面承诺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至交割日(交割日为按协议约定完成股份转让变更登记之日)前,将连本带息归还上述1000万元借款。

 公司不存在委托德能公司理财的情况;德能公司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

 依据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德能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17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德能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19,317.54万元,增值额为人民币5370.54万元,增值率为38.51%。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根据目标公司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0元/股,转让金额为4550万元。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标的股份的转让及价格依据

 (1)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将其持有的德能公司3,500万股股份转让至甲方名下。

 (2)甲、乙双方同意,由德能公司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股份的价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以评估报告的数据作为定价参考。

 2、股份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按人民币1.30元/股的价格受让乙方持有德能公司3,500万股股份,股份转让价款为1.30元×3,500万股=4550万元(大写:肆仟伍佰伍拾万元整)。

 (2)本协议生效后1个月内,甲方向乙方账户支付人民币4550万元(大写:肆仟伍佰伍拾万元整)。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上述款项后应及时办理将持有德能公司3,500万股股份转让给甲方的相关交易、变更登记或报备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所要求的交易流程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收款票据凭证。

 3、税费、债权债务及人员安排

 (1)甲、乙双方共同同意并确认,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的税费由本协议双方依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承担。

 (2)德能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并不因本次股份转让而改变,仍独立享有和承担其自身的债权和债务。

 (3)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德能公司的人员安置事项,德能公司现有员工的工资、社保费用、福利费用等职工薪酬费用仍由其承担。

 4、甲方保证及承诺

 (1)甲方保证其为签订本协议之目的而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并保证有足够资金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让股份及付款义务。

 (2)甲方保证已取得甲方全部签署本协议的企业权力和合法授权,并已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需)及内部决策机制及程序的同意签署本协议。

 (3)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述条件下购买乙方所持德能公司3,500万股股份,并按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4)股份交接后德能公司新发生的债务由交接后的德能公司承担。

 5、乙方保证及承诺

 (1)乙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自身条件原因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2)乙方保证对其所持德能公司的股份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若有第三方对乙方转让股份进行权利限制或主张权利,由乙方负责予以解决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3)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上述股份转让交易手续办理变更登记或报备完毕期间,不置换、挪用德能公司资产,德能公司资产性质不发生重大变化,且德能公司不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业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名义签署任何损害德能公司利益的文件、协议。

 6、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股份交易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或乙方所做的保证和承诺,甲方可选择本协议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总价款的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2)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或甲方所作的保证和承诺,乙方可选择本协议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总价款的1%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六、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受行业增速放缓、行业政策冲击、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影响,公司经营资金趋紧,面临较大经营压力,盈利空间被逐步压缩,最近两年公司连续亏损,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将获得股权转让收益,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将产生一定正面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可实现收益约为1481万元(本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结果,具体收益金额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七、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与德能公司、巨江电源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与关联方德能公司、巨江电源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4、《审计报告》;

 5、《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0847 公司简称:*ST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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