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26 公司简称:菲达环保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舒英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民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5月17日,公司收到(2017)浙0681民初5539、5541号《诸暨市人民法院传票》,案由均为破产撤销权纠纷,详见2017年5月19日号披露的临2017-026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2017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2017)浙0681民初5539、5541号《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2016年8月31日,公司完成了201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总额5亿元。2017年5月31日,公司完成了此次发行融资券的付息兑付,付息兑付总额:513,758,904.11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7-043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以E-mail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期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17-044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苏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17-04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17-046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7-047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三季度环保行业经营性信息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报告期内(2017年1~9月)公司新增订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金额为32.32亿元,分类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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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及订单状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300亿元,其中已履行金额212.58亿元、待履行金额87.42亿元。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7-045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菲达”)。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江苏菲达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亭湖支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无其余为江苏菲达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1,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菲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亭湖支行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担保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盐城环保产业园环保大道16号(28)
法定代表人:赵锡勇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环保设备研究;除尘设备、输灰设备、脱硫设备、脱硝设备及配件生产(限具备条件的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安装;建材、汽车配件、钢材、化工产品(除农药及其它危险化学品,农膜限零售)、电工器材、五金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菲达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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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随着产量逐年增加,江苏菲达垫资也逐年增加,为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其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江苏菲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亭湖支行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包括对江苏菲达的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6,9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9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8.11%、17.72%。
截至公告披露日,逾期担保累计金额1,000万元,因被担保方浙江神鹰集团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引起,详见本公司披露于2017年8月30日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10月26日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五、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础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2017-046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16日14 点0 分
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16日
至2017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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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10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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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股票账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17年11月9日、10日、13~15日8:00—11:30、13:30—16:30期间到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人:周明良、马惠娟 联系电话:0575-87211326 传真:0575-87214308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7-044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补充营运资金,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7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1、发行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3、发行日期: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资金实际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4、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
5、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状况最终确定;
6、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舒英钢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实际金额、期限、利率、承销方式、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
2、聘请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负责修订、签署、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及法律文件;
4、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本次发行上述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