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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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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永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生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为了方便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7年7月搬迁至新址办公,并同时变更了联系方式。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2、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新增股份分别于2017年8月2日和10月10日解除限售,上述股票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了相应变动,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和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3、子公司藏格钾肥于2017年6月、7月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藏祥贸易有限公司和上海瑶博贸易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4、为拓展公司的业务领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子公司藏格钾肥在格尔木设立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布局新能源产业,将投入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建设周期约为18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日和9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5、关于子公司藏格钾肥与青海省宝通水利水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 2017 年9 月作出(2017)青民初 11 号民事判决书,对上述纠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宝通水利不服上述判决结果,目前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和10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6、子公司藏格钾肥于报告期内成功拍得“青海省茫崖行委大浪滩黑北钾盐矿详查探矿权”,目前竞拍结果尚处于公示期,待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藏格钾肥将 正式取得该钾盐矿的勘探许可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7、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注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部分股票事宜,截止本公告日,回购注销的部分股票已解除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目前该部分回购注销股票事宜正在办理中,办理完成后公司会在第一时间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三季度精准扶贫概要

 2017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要在困难职工慰问这块投入了资金,共扶贫慰问20人,慰问金额5.1万元。

 具体项目分别为:1、根据格尔木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文件,对公司今年有子女参加高考的困难职工进行帮扶,共扶持11人,扶持金额共计3.3万元; 2、“七一”前后,公司党委对公司困难党员进行扶贫慰问,共慰问4人,慰问金额共计0.8万元; 3、“十九大”召开前夕,针对公司困难党员困难群众进行慰问,慰问人员共5人,慰问金额共计1万元。

 目前公司在精准扶贫,困难职工慰问等处的工作已落实到位,得到广大困难职工一致好评。

 2、上市公司三季度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

 3、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017年第四季度,公司党委、工会将根据上级单位相关文件,针对公司困难职工、困难党员,加大帮扶力度,提升帮扶成效,为职工做实事、办好事,让企业困难职工真正意义上感受到公司乃至上级领导单位的关怀。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7-102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7 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279号成达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永明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撤销综合管理部,设立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法务部。

 调整后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如下: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证券投资部、法务部、审计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7-103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279号成达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 静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及对董事会提出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

 (一)对《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议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其《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制度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7-104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时间执行该准则。

 2 、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根据新准则要求,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1月1日至新颁布的政府补助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的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除上述事项外,由于该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其他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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