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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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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7-30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熊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克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博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房地产项目进展情况:

 1、深圳方大城项目:截止本报告期末,方大城项目累计销售面积6.54万平米,累计确认收入面积6.4万平方米。目前招商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明年开始将有租金收入。

 2、南昌凤凰洲项目:目前正进行前期设计规划报批和施工准备,项目为写字楼、商业及商务公寓,计划对外出售、出租。计划今年底开工建设,建设周期约2年,总建筑面积约6.6万平方米。

 3、深圳方大邦深产业园项目:今年7月,公司与邦深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签署“方大邦深产业园”城市更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该项目位于深圳市福永,占地面积20,714.9平方米,现状为工业厂房,城市更新方向拟为(M0)新型产业功能。目前双方正进行正式协议洽谈、签订工作。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三季度精准扶贫概要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用于精准扶贫的捐款总额为9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江西省政协海外扶贫基金会捐赠60万元,用于江西省泰和县12个贫困村的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

 (2)向南昌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赠10万元,用于成立南昌市“三风”公益基金。

 (3)向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总工会捐款5万元,用于广东省河源连平县的助学扶贫活动。

 (4)向深圳市南山区助老公益促进会捐赠1000元,用于注册成立。

 (5)向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察隅农场广东省第八批援藏工作队捐款人民币12万元用于助学帮困察隅农场小学。

 (6)向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宣风镇政府捐赠1万元,用于扶贫助学活动。

 (7)向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龙村两名贫困学生助学捐款3万元。

 2、上市公司三季度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

 ■

 3、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公司后续将通过江西省光彩事业促进会捐赠300万元现金,用于支持江西省扶贫事业。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熊建明

 2017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17-29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0月11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10月27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关于开展铝期货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详见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4、关于调整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08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名义开立账户,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近年,随着公司业务量逐年增长,铝材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材料,使用量也越来越大,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已经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为规避铝材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控制公司生产成本,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将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由1,000万元调整至3,000万元。

 5、关于变更方大大厦部分房屋用途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本公司方大大厦以下楼层用途进行变更:

 (1)2楼的部分房屋(面积771.03平方米)不再对外出租,转为自用。

 (2)15楼的整层房屋(面积1305.18平方米)不再自用,转为对外出租。

 上述各项议案均获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核查意见》详见2017年10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关于调整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公告》详见2017 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7-33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10月11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10月27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尹常健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本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两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7-34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披露要求,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相关订单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7-32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名义开立账户,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近年,随着公司业务量逐年增长,铝材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材料,使用量也越来越大,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已经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为规避铝材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控制公司生产成本,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经公司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由1,000万元调整至3,000万元。该项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一、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作为地铁屏蔽门、高端节能幕墙行业的领军企业,生产经营中需要大量的铝材作为原材料。近年来,由于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发展以及市场供求量的变化,铝的价格波动较大,而铝材价格在公司生产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如果单一在传统现货市场实施采购,其价格波动风险将无法控制,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较大风险,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也将受到极大挑战。

 为规避铝材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控制公司生产成本,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公司有必要利用商品期货市场的特征和规则,通过期货和现货市场对冲的方式,提前锁定公司主要原材料铝材的相对有利价格,积极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期货合约。

 (二)预计投入资金

 1、投入资金:套期保值的额度实行保证金总额控制,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三、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实物使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证券部和财务部协作开展,审计监察部负责公司期货业务的检查、监督,企业管理部负责期货业务的跟踪,以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

 (二)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的保证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三)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所需保证金及后续护盘资金。

 四、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原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6、客户违约风险:铝价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材料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五、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六、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

 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保证生产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18号)执行。

 八、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3、公司将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由1,000万元调整至3,000万元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由1,000万元调整至3,000万元。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将保证金额度从1,000万元提升到3,000万元以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将保证金额度从1,000万元提升到3,000万元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7-31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生效日期:2017年6月12日

 2、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 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中的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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