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17-088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廖廷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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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年初增长33%,主要是部分销售通过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账款比年初增长158%,主要是本期生产经营情况较好,预付原材料货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应付利息比年初增长1539%,主要是本期与银行协商调整利息结算周期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6月5日,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泸州天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通知书》。《通知书》称,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为由,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2017年6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对上述事项予以了披露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主要金融债权人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了一致意见:1、银企之间建立沟通机制,形成可操作、符合各方利益的债务优化及后续转型脱困方案;2、金融机构将继续实施不抽贷、不压贷、不提高贷款周转条件的帮扶方案,保证企业资金链不断裂,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较去年同期有明显好转。公司金融债权除控股子公司和宁化学有限公司由于与华融租赁就租金支付问题(详见公告2017-052)被起诉外,其他均正常周转。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重整申请的相关进展情况。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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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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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三季度精准扶贫概要
(1)向泸州市纳溪区打鱼山社区捐赠五万元,用于普法基地建设。
(2)向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龙塘村捐赠二十万元,用于修建乡村公路。
(3)向泸州市叙永县观兴镇奇峰村捐赠10吨尿素,用于农业生产。
(4)组织广大干部员工购买叙永县奇峰峰岩乌骨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扶贫鸡”,共计金额33610元。
(5)向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龙塘村捐款86401元,衣物254件。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7-087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9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10:00时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参加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廖廷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传真和传签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解聘、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原副总经理周锡江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总经理赵永清先生提名,聘任汪先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审议《关于选举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原独立董事因年龄原因辞职,现已进行改选,经本届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战略委员会:主任廖廷君,成员赵永清、谢洪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谢洪燕,成员廖廷君、杨勇
审计委员会:主任杨勇,成员谢洪燕、赵永清
提名委员会:主任廖廷君,成员赵永清、谢洪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附:简历
汪先富:男,生于1973年8月,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操作人员、班长;四川锦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技术员、部长助理、生产部副部长;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PTMEG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党支部书记、副部长、部长。现拟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汪先富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7-089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六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六届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9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涂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监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传真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冶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解聘、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汪先富先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相关条件,具备了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汪先富先生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选聘汪先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同意独立董事签名: 杨勇 谢洪燕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