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规定,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现将 2017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订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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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连城县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成武县城区道路提升改造PPP项目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等指标中标,未计算在上表总金额中。
注2:尼勒克县S315线PPP项目、尼勒克县马场大桥工程PPP项目以年投资回报率中标、武平县环城东路、环城北路PPP项目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年度合理利润率、年度运维绩效服务费等中标,未计算在上表金额中。
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2017年三季度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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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重大项目合同对手方履约能力及结算回款情况正常,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上述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差异,最终以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项目履行过程中存在合同方按实际情况调整、原材料上涨、项目开工不及时等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