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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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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海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艳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镇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如下:

 ■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海兰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63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上午在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张宏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7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2017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的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2017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的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6、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8、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9、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2至议案11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议案9需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相关手续。上述议案4至议案11的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7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36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64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上午在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镇喜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7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2017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2017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66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资金筹划,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在保证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至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调整后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3、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

 4、资金来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实施方式: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7、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计划财务部对已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建立台账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及时向董事长和管理层报告,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公司与上述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本次调整的额度是按照发生额累计计算的购买金额,调整后,公司能够更加灵活选择短期理财产品,保证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2、通过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至累计不超过4亿元,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调整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时,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调整自有资金额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至累计不超过4亿元,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公司调整自有闲置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国元证券同意公司调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67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至累计不超过1.8亿元。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94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1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08.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071.3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27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6]第5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169.76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994.77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项目建设需一定周期,按公司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调整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6个月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调整后投资额度与额度有效期

 本次调整后,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宏观经济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计划财务部对已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建立台账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及时向董事长和管理层报告,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五、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公司与上述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调整的现金管理额度是按照发生额累计计算的购买金额,调整后,公司能够更加灵活选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至累计不超过1.8亿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事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至累计不超过1.8亿元,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事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8亿元,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国元证券同意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8亿元。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68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11月15日下午3:00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5日(周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4日(周二)—2017年11月15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7 年11月10日(周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1月10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镇观光路大富工业区新宏泽工业园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8需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议案1、议案2、议案8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规则的要求,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按附件三《股东登记表》填写完善好相关内容进行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4日9:00-11:30,13:3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镇观光路大富工业区新宏泽工业园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夏明珠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2910888转8281、0755-23498707

 传真号码:0755-82910168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镇观光路大富工业区新宏泽工业园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

 邮编:518110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

 2、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6”,投票简称为“宏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

 1、请在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附件三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7年11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本人持有“新宏泽”(股票代码:002836)股票股,现登记参加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69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东新宏泽”)及控股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宏泽”)、新宏泽包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新宏泽”)2017年累计收到政府补贴464.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9.23%,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到补贴的基本情况

 ■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进行了账务处理,上述补贴将对公司 2017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公告编号:201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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